姜堰市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过几年的努力,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至今年10月止,全市1637家乡村集体企业(包括一厂多牌企业,多年未年检企业和挂集体牌子的“三无”企业),已改制1555家(涉及产权),占企业总数的95%。其中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家、 有限责任公司67家、股份合作制企业249家,转为私营企业562家、个体工商户216家,破产9家、兼并3家、注销447家。全市30个乡镇中已有16个乡镇的改制工作基本结束。企业改制推动了全市经济的发展。今年1~9月份,乡镇企业完成现价产值57.93亿元,同比增长11.12%,其中,100 家定报企业完成现价产值23.48亿元,同比增长9.54%。 已改制定报企业完成现价产值16.54亿元,同比增长9.86%。特别值得一提的是7家已改制和正在改制的重点骨干企业1~ 9月完成产值8.98亿元, 同比增长20.12%,前8个月实现销售收入17.43亿元,利税总额1.46 亿元, 利润560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14.47%、19.11%、8.92%,发挥了支撑作用,为乡镇企业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奠定了基础。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改制后的机制活力明显增强,大部分改制企业与改制前相比,出现了经营更加活跃,管理更为科学,效益明显上升,职工责任心增强,劳动热情大大提高的可喜变化。大量事实说明,改与不改大不一样,早改早主动,早改早得益,越拖越被动,所付出的成本越大。 一、积极稳妥地实施改制 为使改制健康、稳妥地进行,使改制企业有章可循、规范运作,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30多个政策性文件,为企业顺利实施改制提供了政策和制度保障。 第一,夯实家底,坚持企业资产不见底不改。资产评估是企业改制的基础性工作,能否公正、科学、合理、准确地评估集体资产将直接关系到集体资产是否流失和企业改制后的兴衰。凡进行规范公司制改造的企业一律由有权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并报经资产所有者确认。其余改制企业则严格按《姜堰市乡镇企业资产评估实施细则》和《乡镇资产评估人员职责》的规定操作,各乡镇将企业资产评估结果报告先报市改革办审核把关,以保证集体资产不流失。 第二,优化结构,坚持非经营者持大股不改。改制为股份公司、有限公司的,按《公司法》的规定设置股权。改制为股份合作制的,根据企业实际,可以设职工个人股、乡村集体股、法人股等。合乎条件设置职工名义股的,其所有权归乡镇集体所有,职工只享受分红权。在股权设置上,努力实现三个提高:一是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资本中非集体所有资本的比重,通过参股、送股、控股等途径,大胆吸收社会法人资本、境外资本和个人资本,实现企业资本结构多元化,力争在实收资本中非集体资本金达50%以上;二是最大限度地提高经营层以及中层骨干的持股比重,增加产权人格化程度,力争经营管理层持股占个人股金的比例在50%以上,形成控股经营层;三是最大限度地提高主要经营者的持股比重,通过股权转让以及增量扩股,实现股权的有效流动和相对集中,使主要经营者的持股比例达到经营层的50%左右。 第三,依法改制,坚持不具备法定手续和必备程序不批。把工商登记作为改制的必备环节,所有改制企业必须按市《关于改制企业登记管理若干意见》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坚持依法依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改制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全市90%以上已改制的企业均按规定到工商部门依法进行了注册登记。 二、积极推进所有制结构调整 在推进乡镇工业企业的改革过程中,姜堰市坚持多种经济成份的共同发展,着力克服公有经济一统天下的传统格局,积极推进所有制结构调整,坚持集体经济有进有退,将原有的集体企业因企制宜地实施改制。一是积极调整公有资产的分布结构。对原来单一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实施了多种形式的改制,公有资产从多数企业中退出,既实现了公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又发挥了公有资产在公有经济中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在已改制的1555个企业中,公有资产参股的仅有150多个, 占改制企业总数的9.65%,其中处于绝对控股地位的仅有60多个,绝大部分企业由个人投资或合股经营。二是积极发展农村个体私营工业。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解放思想,振奋精神,精心组织,积极引导,强化服务,狠抓落实,努力推进个体私营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截止9月底, 姜堰市乡镇个体工商户中从事工业的达到2519户,从业人员5175人,注册资金6015万元,乡镇私营企业中从事工业的达621家,从业人员6392人,注册资金11294万元,比1997年同期增长了一倍以上,实现了农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三是大力实施公转私营。积极引导各地抓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契机,积极运用资本运营方式,鼓励个体私营企业通过收购、兼并、租赁等方式,对传统的集体企业实施多种形式的改造,既实现了私营企业的低成本扩张,又使一部分不宜于公有经营或入股经营的企业资产得到了有效组合。到目前为止,全市集体企业改制为私营企业的562家,改制为个体工商户的216家,新办私营企业租赁暂不具备改制条件的集体企业28家。 三、积极实施改制回收资金管理 该市在市委农工部增设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代表政府履行农村30个乡镇的乡镇村组集体所有资产和姜埝、溱潼两镇村组集体所有资产的管理、协调和服务。协调乡镇企业、农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工作,抓好行业范围内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各乡镇建立了由乡镇长或分管农村工作的副书记任组长,农经、工业、建筑、三产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并下设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作为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在完备体制的基础上,切实加强改制回收资金的管理。首先,规范收缴行为。规范企业改制回收资金收缴环节,强调集体企业改制所转让的资产价款原则上一次性上缴资产所有者。一次性缴清确有难度的, 可采取分档分期交纳的办法, 但首次交款不得低于出售转让价款的60%。欠缴部分,从资产评估基准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有偿使用费,所欠价款未经批准不得拖延上交,否则,将给予一定的罚息处理。对改制过程中的出租资产,租金标准不低于银行贷款利率,对土地、电力设施等不宜出售转让的资产,规定必须分别交纳4~8元/平方米,200~360元/千瓦的有偿使用费。其次,管好集体资金。为适应企业改制的新情况,他们建立了乡镇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站,接受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的委托,行使集体资产所有权,负责集体资产的营运工作,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的影响力和控制力的作用。他们从企业改制回收资金9972万元中,拿出6605万元用于向企业再投资或借给企业使用,再拿出2153万元存放于金融部门用于增值。第三,强化日常管理。引导乡镇对改制企业不断组织“回头看”,督促分期交款部分按约结算,及时收缴资产租金、有偿使用费等资产收益,跟踪了解借款企业的资产营运情况和效果,按借款合同结算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