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入农门当龙头

——二论推进乡镇企业战略性结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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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中国乡镇企业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民营经济
复印期号:2000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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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农业、农村、农民的天然联系,赋予了乡镇企业担当农业产业化主角的使命,但目前尚远未进入角色,所以在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乡镇企业的发展重心应向农业产业化适当转移。

      为正确理解农业产业化的意义,几个问题须明了。

      一、农业产业化的目的是什么?据权威学者的概括,就是为了解决农产品的市场问题,也就是农产品的销售问题。

      二、农产品主要是以什么商品方式进入社会最终消费的?据考察,主要是以食品方式进入人们的生活消费。

      三、各类食品如何构成?据农业产业化发达国家的统计调查:80%是肉蛋奶,15%是干鲜果品,只有5%是粮食。

      由此可见,在我国实施农业产业化是使工农“双赢”的出路,也是满足生产者和消费者需求的“两利”选择。

      自然,农业实现产业化,农业本身要做结构调整。就我国而言,“以粮为纲”的思路必须彻底改变,畜牧、养殖业和林果业应占据突出地位。农业部已明确表示,今后将大力发展畜牧业,特别在城市周围要重点发展养牛业。对此,乡镇企业应积极跟进。

      农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已持续几年了,不仅粮食如此,肉蛋和水果价格跌得更明显。那么,乡镇企业进入农业产业化领域是否无利可图呢?不,农业初级产品价格下跌与市场需求约束有关,但更需说明,我国食品加工业严重滞后限制了农产品消费。据统计,发达国家初级农产品进入消费的只占总量的20%,而我国则占70%。另外,我国农产品加工业的产值相当于农业总产值的80%,而发达国家农产品加工业产值是农业总产值的3—4倍。我国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空间十分巨大,这也是乡镇企业应当在结构调整中积极进入农业产业化领域的充分理由。

      近几年,乡镇企业吸纳劳动力下降,原因主要是其他产业生产能力普遍过剩。农业产业化的实施使农产品加工后增值,生产链条向二、三产业延伸,可以大量从土地上吸纳劳动力,链条越长吸纳的劳动力也越多,理论上这根链条是可以无限延长的,只要我们有不竭的创造性。

      农业产业化意味着生产观念、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诸方面的深刻变化。我国的现实是,从事初级农产品生产的农民,在组织上还处在千家万户的分散状态。一些地方搞农业产业化尝试公司加农户的一些办法,虽然取得了相当成效,但由于农民在利益分配上不能参与农业产业化生产链条的全过程,这种利益的分割容易造成生产链条发生断裂。本报曾有过这样一篇报道,某地,一家食品企业生产的鸭肉丸、鸭脯等产品供不应求,企业24小时满负荷生产,突然却因找不到鸭源被迫停产。这家企业曾为当地养鸭业的发展发挥重大促进作用,当地养鸭业的成长也直接支持过企业的壮大。但是当外地鸭源价格更低时,企业转向外地进货,当地养鸭业萎缩。令他们未料及的是,外地鸭农也终因鸭贱弃养。类似的例子不少。

      农业产业化需要一大批能起龙头作用的经济组织,在生产上能联系千千万万农户,在经营上能衔接一、二、三产业,在利益分配上能协调产供销各个环节,在技术上能组织不断创新。起龙头作用的经济组织形式不拘,可以是农产品加工企业,可以是中介组织,也可以是农民组织起来的生产合作社,但都要能承担上述作用。

      农业产业化促使农产品生产日益社会化,生产分工越来越细,同时却越来越强调利益共享。生产环节越多越要求整个生产过程的一体性。这种一体性一方面表现在农民必须参与后续环节的利益分配,另一方面表现为农产品深加工环节必须指导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据一些水果加工企业反映,现在一些地方一方面柑橘烂市,一方面一些生产柑橘汁的企业又买不到适合榨汁的柑橘。所以乡镇企业在参与农业产业化过程中也应当对第一产业积极介入。

      总之,农业产业化的意义是十分清楚的,一大批能发挥龙头作用的企业在农业产业化的进程中大有用武之地,乡镇企业作为农村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应当积极跳入农门充当龙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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