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无管理的经营转向现代化管理中的经营 我国在过去严重短缺的经济条件下,基本上任何产品都是供不应求,只要企业能生产出产品,无论产品成本和质量如何,几乎都可以卖掉,因而企业根本不注重管理,只注重经营,甚至可以说是没有管理而只有经营,企业实际上处于无管理的经营之中。企业之所以没有管理而只有经营,是因为企业忽视管理的任何成本和代价都可以通过经营而得到补偿。因此,在市场严重短缺的条件下,产品价格往往并不是由产品购买者决定,只是由产品供给者即企业决定,这就决定了企业可以不注重管理,只追求经营的扩张。 我国的短缺经济有一个由严重短缺到短缺度逐渐减弱的过程,因而我国的企业对管理也有一个从根本不注重到逐渐注重的过程。这个过程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一个是无管理的经营过程,即在严重短缺下只注重经营的扩张而根本不注重管理;另一个是经营中的管理,即在短缺有所缓解的条件下,为了经营而有所注重管理,但重点还是在经营上,而不是在管理上。由此可见,企业对管理的态度与作法,是与当时的短缺经济相联系的。因此,如果说企业在第一次企业中即企业在短缺条件下的经营中,企业还可以不注重管理而只注重经营的话,即随着短缺的消失和相对过剩经济的到来,企业就应更加注重管理,要从无管理的经营和经营中的管理,走向管理中的经营,即把现代管理作为经营的最重要基础。 所谓现代化管理中的经营,就是指企业的产品成本不是由卖方来决定,而是由买方来决定,因而企业必须以此来确定自己的成本,若成本高于买者所承认的成本,那么高于买方所承认的成本的成本,就必须通过管理来消化,而不是像过去那样,通过经营即对买方的转嫁来消化。也就是说,企业的经营活动能否达到自身的目的,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管理状况,若管理水平难以提高,适应不了买主所确认的成本,那么企业就会被淘汰。因此,只有有了现代化的管理,企业才能顺利地经营,这种状况就是所谓的现代化管理中的经营。我国目前效益好的企业,之所以能在相对过剩的经济中取得好的经营成果,就是因为顺利地实现了这种转变。因此,企业要在二次创业中得以发展,就必须在管理方面实现这种转变。只有在管理方面实现了这种转变,管理才能使企业在经营中具有优势,即:一是产品差别优势,即产品成为优于别的企业产品的独特产品;二是成本优势,即成本比别的企业的产品成本低;三是专业化优势,即享有专业化的收益。总之,管理优势会转化为经营优势。 从以家族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管理转向规范的制度化管理 我国不少企业在管理方面具有家族血缘关系的特征,尤其是民营企业更甚。有的企业几乎所有管理层都具有家族血缘关系的性质,例如哥哥是总经理,弟弟是副总经理,财务会计由妹妹当,车间主任是表姐等等。这种以家族血缘关系为特征的管理,在企业创办之初,尤其是企业规模较小时,确实曾经发挥过有益的作用,但是随着企业的发展,它就充分暴露出弊端,结果是管理要服从家庭血缘关系的要求,而不是家族血缘关系为管理服务。例如,有的亲戚朋友违犯管理规则,就难以依照规章制度处理,甚至有人就正是因为自己的亲戚朋友是管理层的人,而消极怠工,无视企业的规章制度,以至于损害企业的利益。因此,家族血缘关系与企业管理关系这两种具有根本不同的运行规则的关系,是不可能同时存在于企业管理过程之中的,企业管理过程通行的规则是严格的管理规则,而不是与其具有根本不同性质的家族血缘关系规则即情谊规则。 如果说在企业第一次创业中,以家族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管理还有存在的可能性的话,那么在第二次创业中,这种以家族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管理,就根本不可能再存在了。若企业不能较快地由这种以家族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管理转向规范的制度化管理,企业就会被无情地淘汰。因此,必须清除企业管理中的家族血缘关系。消除企业管理中的家族血缘关系是很艰难的,例如,总经理可能往往很难将原来作为副总、但现在又跟不上企业发展步伐的弟弟调离岗位等等。这就表明要把企业管理中的家族血缘关系清除掉,是必须要付代价的,是一件极复杂的事情。 以家族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管理的弊端,主要在于:一是用亲情代替规则,情大于管理制度;二是选择管理人才的范围只能局限于家族血缘关系中,无法选择优秀人才;三是企业内部失去竞争机制,导致人浮于事和懒惰成风。因此,不清除家族血缘关系,是不可能有企业大发展的。但因为家族血缘关系在企业创业之初是有重要作用的,因而必须以利益为代价来清除,即对那些在企业发展初期有功,但已跟不上企业发展的亲朋好友,可以支付应有的利益,使其离开自己的岗位。虽然支付一定的利益似乎对企业眼前有一些损失,但实际上对企业长远发展是极为有利的。 当亲情关系被清除之后,企业管理应以责权利相统一的规则形成新的企业管理体制。企业管理无论是采取何种管理模式,但责权利相统一的管理规则是不变的规则。人对权力和利益的追逐是无限的,靠什么去约束?只能靠责任,即有什么样的权力和利益,就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责权利相统一是管理的根本规则。责权利相统一,既能通过利益和权力的作用而调动人的积极性,又能通过责任来约束每个人的行为,以保证企业的利益。责权利相统一的管理从管理信息传递上来,往往是采取纵向的方式,即下一级管理对上一级管理负责,一般不采取横向的方式,即同一管理层相互制约,以防止“窝里斗”。责权利相统一的管理从管理决策上看,往往是将重大决策与具体管理相分开,具体管理部门只是贯彻决策层的意图。责权利相统一的管理从管理内容上看,往往只是财务相对集中,其他权力相对分散,财权主要集中于最高管理层,其它管理层只有与其责任相对应的有限财权。总之,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要求管理的每个方面都实现责权利的高度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