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战略高度看民营经济发展(上)

作 者:
晓亮 

作者简介:
晓亮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原文出处:
厂长经理日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民营经济
复印期号:2000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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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

      从战略的、基本的观点来看待民营经济的发展,而不是从短浅的、权宜之计的观点来看待民营经济的发展,我想讲四句话、四个层次的意思:

      第一句话,民营经济的发展,是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希望所在,是发展的重要保证。今后中国经济的发展,当然还要依靠国有经济,因为国有经济的比重太大了。但是国有经济必须深化改革才行,同时,搞好国有经济的难度很大。这是世界性的问题。而民营经济,则是活力强、后劲大的经济。今后中国经济的发展,就是要依托民营。这当然是一个战略问题,要实行战略重点的转移。

      第二句话,中国要实现现代化的历史重任,没有民营经济的参与,是不行的。这也是历史经济的总结。中国现代化事业的实现,既要依靠国有经济、公有经济,也要依靠民营经济、私有经济。在这个过程中,国有经济是主导,而民营经济是重要的依托,所以要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

      第三句话,民营经济、私营经济的发展,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的组成部分的重要内容。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同以往我们搞的社会主义,或其他没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究竟有些什么不同?我看,不同之点可以说出好些,但是,绝对不能缺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这两条。而且这两条也是一条,市场经济与多种所有制是互相联系着的,不可分割的。而在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中,绝对不能缺少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这一大块。所以,党的十五大报告和新修改的宪法都讲,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确实是对传统的社会主义理论的发展,是人们在认识上的一个很大的提高。以我之见,即使将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结束以后,也要允许并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很难设想那时就不是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只不过多种所有制结构的内涵会有变化罢了。

      第四句话,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和重要组成部分。市场经济是针对计划经济说的,过去把它们作为制度性概念是错误的,实际上都是资源配置的方式,它本身是中性的。资本主义有计划,社会主义也可以实行市场经济。而且实践证明,市场经济比计划经济在配置资源上要优越,所以我们的改革最终选择了市场经济的模式。既然我们选择了市场经济,就不能不允许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的存在和发展。这个问题更具有根本性质。从理论上说,单一的公有制是排斥交换,排斥商品经济的。同是一个主人,调拨就行了。商品交换,严格说是不同的所有者之间的分工,互易产品。所以,单一的公有制只适应计划经济的需要。现在我们要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就必须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产权主体要多元化,产权关系越明确越好。这是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要大发展的根本原因所在,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市场经济不仅仅是一个概念,而是一个体制、体系。我们要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不能不以民营经济为主体和重要组成部分。

      我认为只有站在这样的高度来看待民营经济的发展,才能正确认识民营经济的地位和作用,才算是从战略的高度来看问题。

      (二)民营经济的内涵就是以民为本的经济

      关于民营、私营,国有、非国有,公有、非公有这些概念的内涵,我想简要地讲以下几点看法:

      (1)民营是个好概念,因为它突出了以民为本的含义。它不是一个所有制概念,而是一个以经营主体不同而划分的概念。民营就是以民为主体的经济。民营是针对国有、国营说的。因此,只要不是国有、国营,就是民营。或者说,民营是利用民间的资金、民间的办法、民间的力量,由民间人士办的经济。它大体上相当于非国有经济,但比非国有还要宽,因为国有经济也可以实行民营,例如把国有企业承包、租赁、委托给民间人士经营。

      从历史上看,官办的经济从来不是主体。只是在实行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条件下,国有经济,加上官办的集体经济,才成了社会经济的主体,成为唯一的和单一的公有制形式。但这种所有制结构是人为地制造出来的,是不利于经济发展的。所以,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一面对原来的公有制的具体形式进行改革,一面在公有制的隙缝中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尤其是发展个体经济、私营经济,这才引起了所有制结构的大调整、大变化。可见民营经济是改革开放的产物。

      民营的概念也不是我们的创造。据考证,我国早在30年代初,有一位叫王春圃的学者,就在他的一本书中使用了民营经济的概念。1942年,毛泽东在《抗日时期的经济问题和财政问题》中说:“只有实事求是地发展公营和民营的经济,才能保障财政的供给。”国外也有民营的概念,例如在日本,它的“国铁”的股份如果51%以上不再为国家所有,就叫实行了民营。但我们不赞成国外一部分人把民营化等同于私有化来使用。

      (2)民营不等于私营。现在有些人把民营等同于私营来使用是不对的。但是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是地地道道的民营,并且是民营经济的主体。有些私营企业主喜欢用民营代替私营,是因为在长期的阶级斗争为纲的条件下,不断地斗私批修,把私字搞臭了。其实,“私”有什么不好呢!实事求是地说,有雇佣劳动关系的经济,就是私人占有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经济嘛!个体经济也是私人所有制经济。它们都有活力。但私有制经济是一个体系。从概念上说,不是公有就是私有。它们都可以有多种多样的具体形式。民营经济不是所有制概念,私营经济确实是所有制概念。国有、非国有,公有、非公有是相对应的概念。它们各有各的用处,谁也代替不了谁。把私营等同于民营是不对的,想肯定一个而否定另一个也是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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