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艺术活动的考察,经历了由重视艺术创作主体,再到对文本自身的关注这样一个过程,本世纪六十年代接受美学的兴起,开始了对接受主体的关注和研究。作为完整的艺术活动,艺术接受是艺术活动中不可忽视的环节,是艺术活动的“终端”。从价值运行角度来看,艺术活动呈现了一个动态的价值结构和价值系统。本文旨在阐述艺术审美价值动态系统中审美接受这一动态环节,从而展现出艺术接受过程中审美价值的动态实现过程。 艺术审美接受:确立艺术创造与动态的艺术审美价值系统的存在 有了艺术家创造的艺术品,才有了艺术审美接受,这是一个自然的过程。但从另一角度来看,没有艺术审美接受,艺术创作是没有意义的;作为动态的价值系统来看,艺术品的效用是经过接受环节产生的,艺术审美接受作为承接这一动态系统的一个动态环节,才真正确立了艺术审美价值动态系统的存在。 (一)接受使艺术创造得以发生 首先,艺术接受为艺术价值创造提供目的。有人曾问阿·托尔斯泰,如果让他一个人在一个荒岛上,他的作品将永远不会有人读到,他还会不会写作,他的回答是:不会。艺术作品是为了被欣赏、被理解,是为接受者的接受才进行的,这是艺术创作的根本目的。如萨特所说:“文学客体是一个只存在于运动中的特殊尖峰,要使它显现出来,就需要一个叫作阅读的具体行为,而这个行为能够持续多久,他也只能持续多久。超过这些,存在的只是白纸上的黑色符号而已。”(注:萨特《为何写作》见《西方文艺理论名著选编》P96任蠡甫、胡经之编, 北大出版社1987年版。)被接受了,作为文学活动的作品才存在,接受的行为有多久,真正意义上的创作与作品的存在就有多久,这就决定了艺术活动的双重建构,决定了艺术审美接受对于创作的重要意义。远古时代的艺术活动是创作者与接受者一同参与的活动,艺术的创作者也就是艺术的接受者。《吕氏春秋·古乐》中有“昔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阙:一曰载民,二曰玄鸟……”(注:《吕氏春秋·古乐》,《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论语·阳货》见《中国历代文论选》(一册)P3郭绍虞主编、上海古籍出版社会1979年版。)这是一种艺术活动,也是一种祭祀活动,因而分不出这种古老艺术活动的创作者与接受者。如今创作过程与接受过程、创作者与接受者大都区别开来,但它们的密切相关性,却应是古老艺术的起源和本质所决定的。创作与接受是不能孤立的。 其次,在艺术审美价值创造中艺术家充当第一读者。在艺术审美创作中,艺术家首先检阅自己的心理历程,体味寓于作品中的情感。艺术家的创造是自由的,但又不是漫无目的的,毫无边际的创造,而是首先要以读者的身份去评判作品是否能够被理解与接受。在接受美学看来,作家创作中存在着“隐含的读者”,艺术家首先是为“隐含的读者”创造。艺术审美价值要得到实现,艺术家就要确定“隐含的读者”是什么人,要揣摸他们的心理。如路遥所说:“写作过程中与当代广大的读者群保持心灵的息息相通是我一贯所珍视的,这样写或那样写,顾及的不是专家们会怎样看怎样说,而是全心全意地揣摸普通读者的感应。”(注:路遥《生活的大树万古常青》载《文艺报》1991.4.13。 )为读者的创造,揣摸读者的心理,在艺术家心里孕育一个接受自己作品的读者群,并使作家成为其中的一员,成为自己作品的第一读者。因而,为了被接受才促使艺术家去创造并充当第一任读者,从而艺术接受为艺术创造确立地位。 (二)艺术审美接受确立了动态和艺术审美价值系统 艺术活动决不是片面的、单向的创作活动或接受活动,完整的艺术活动是作为一个循环反复的结构系统而存在的,审美接受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艾布拉姆斯在他的《镜与灯》中以文为中心为文学活动建立了图式结构,他把曾被孤立的文学活动中各个方面组合起来,把世界、作品、作者、读者彼此联系,构成统一的结构,他的图式结构具有很大的启发性。刘若愚在《中国的文学理论》一书中对艾布拉姆斯的图式作了改进,提出了环形结构,他的环形结构图式更适宜于从价值角度,价值结构系统来考察艺术审美活动,揭示出艺术审美价值的流动性与动态性。从这个环形结构中,我们可以看到读者是作为连接外在世界环境与作品的中介而存在,并间接与作者发生关系,起到一个不可或缺的价值传递与促进作用,缺少了读者,这一动态结构将不复存在。 艺术审美接受承接艺术家的创作而进行,并继而形成社会的价值效应,因而接受是作品与世界的过渡带。但艺术审美接受并不是等量地承袭艺术家所创造的艺术审美价值,而是一个再造的过程。如姚斯所说:“一部文学作品的历史生命如果没有接受者的积极参与是不可思议的。因为只有通过读者的传递过程,作品才进入一种连续性变化的经验视野。在阅读过程中,永远不停地发生着从简单接受到批评性的理解,从被动接受到主动接受,从认识的审美标准到超越以往的新的生产的转换。”(注:姚斯《文化史作为向文学理论的挑战》见《接受美学和接受理论》P24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姚斯的话很好地说明了审美接受在价值流动中的中介地位与逐步发展的再造性。以上是对艺术审美接受作为艺术审美价值实现的初步宏观考察,艺术审美价值的微观实现体现在接受中价值的具体实现过程及主体价值心理的变化中。 艺术审美价值的动态实现过程 动态的价值实现过程是十分复杂而微妙的,也是艺术审美价值系统的主体部分。这个过程涉及到创作主体创作的文本自身,涉及到接受主体的艺术修养、鉴赏能力,与接受客体的审美价值容量,存在状况等以及社会历史的文化特征、氛围与情状等有关。由接受主体接触艺术品,进入审美状态到欣赏结束,呈现一个价值的发现到再创造这样一个流动的过程,这个价值实现过程又主要是从接受主体的活动及价值心理的变化中体现出来。 (一)价值的动态发展 体现在艺术审美价值接受过程中的价值实现过程,也是一个以价值发现到价值飞跃的价值质变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艺术家所创造的艺术世界在接受者的解读中重新展现出来,但又不是完全展现艺术家原有的世界,而是在艺术家引导之下,经过创造性的欣赏,接受主体可以也应该赋予原有的艺术世界所不曾有的新价值,因而,价值的动态实现也是欣赏者的发现与再创造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