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257-2834(2000)04-0042-06 美“是感受的最终目的”(《新亚美利加百科全书》“美学”条)。因此,美是生成的。然而,美何以生成,历来都有着诸多分歧。自柏拉图的美是“超验”的观念发端,形成的美生成于“主观”的美学流派中,休谟的美“只存在于观赏者的心里”,“它不是客观对象的物理属性”[1](P16),黑格尔的“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2](P142),克罗齐的直觉主义等等思想学说,都颇为深刻。受亚里士多德经验主义对美的生成的观念的影响而形成的“客观说”美学流派中,人们比较熟悉的车尔尼雪夫斯基的“美是生活”的命题,丹纳的“美学本身便是一种实用植物学”的观点,以及英国的罗斯金的美在于生命和德国的纲希纳的13条心理学美学原则等等思想,亦同具深刻性。 但是,“全部所谓世界史不外是通过人的劳动的诞生,是自然界对人说来的生成”[3](P84)。美的历史,即人的审美的历史,是向人生成的历史,是人的对象性活动的建构和构成。“人同世界的任何一种属人的关系……,是通过自己的对象性的关系,亦即通过自己同对象的关系,而对对象的占有。”[3](P77)人的对象性关系在现实中表展为对象性活动,人的对象性活动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展现。在这个意义上,美,是主体实现了的本质力量。关于美的生成的“主观说”和“客观性”,在具有深刻合理性的同时,亦具有独断化倾向。二者都本能科学地将美的生成,置放于主体的对象性活动的现实基础上来理解。本文的旨趣在于以马克思的人的对象性活动理论为逻辑支撑,试图阐释美生成于审美中介与客体互动之可能。 一、审美中介:主体审美对象性活动的本质力量的存在方式 美,是在主体的对象性活动中生成的。主体审美的对象性活动中,“对象如何对他说来成为他的对象,这取决于对象的性质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本质力量的性质;因为正是这种关系的规定性形成一种特殊的,现实的肯定方式。”[3](P79)审美关系之所以现实地发生,既取决于审美主体的本质力量的状况,又取决于与审美主体本质力量相对应的审美客体的性质。审美客体之所以成为审美主体的现实客体,成为审美主体的本质力量对象化了的实在,既取决于审美客体的性质,又取决于与审美客体的性质相适应的审美主体的本质力量的状况。审美主体与客体的内在统一性,成为审美关系的逻辑力量。 然而,以审美主体和审美客体为两极的审美关系的现实确立,并非仅仅以两极的内在统一性的逻辑力量为唯一根据。在现实性上,审美关系的实现,依赖于两极的内在统一性的逻辑力量向现实力量的转换。这一力量转换的核心,在于审美主体本质力量的现实表达和展示。因为,尽管审美关系的确立,取决于审美客体的性质。但是,这并不是审美关系确立的唯一根据,审美客体的美的可能性转换为现实性,是向审美主体的生成。不过,这种生成,并不是审美客体自然而然发生的。相反,其生成的发生,不以审美主体本质力量的表展为前提是不可能的。所谓审美关系的确立,取决于审美客体的性质,仅仅只是表明审美客体具有确立审美关系所必须的美的可能性的性质。当客体具有美的可能性的性质时,这一客体在审美主体的本质力量的广泛作用下,纳入审美关系的可能性空间,成为审美的现实的客体。表明在审美关系的确立的根据中,审美主体的本质力量的状况和审美客体的性质的地位是有差异的。扼要地说,审美主体的本质力量居于主动的核心的地位,没有审美主体的本质力量的表展,审美关系的确立是不可能的。 审美主体的本质力量,是审美主体的感性能力。这种感性能力,既是直观的能力,又是实践的能力,是直观能力和实践能力的二维统一。审美主体的包含于其本质的力量之中的直观的能力,现实地表展为对审美客体的美的感受的占有的能力,即欣赏的能力,其所规定的审美关系是欣赏性审美关系。审美主体的欣赏能力,不同于一些动物的快感的本能。尽管一些动物在人的一些审美对象面前,同样地会产生愉悦的表达。但是,作为审美主体的人的欣赏能力,具有文化的本性,对审美客体的美的感受的占有的能力,规定于属人的观念或文化。不同的审美观念或所规定的审美主体对客体的欣赏能力的指向,具有显在或潜在的差异,甚至巨大的差异。主体对相同或相似的审美的观念或文化的内化的水平的不同,在相同的审美指向下,审美主体的本质力量的直观能力,存在着显在或潜在的差异,甚至较大的差异。这就表明,在以审美主体和审美客体为两极的欣赏性审美关系中,表达审美主体的本质力量的直观能力,并非抽象的存在,而是现实地表展为被审美主体内化了的审美观念或文化。换句话说,表达审美主体的本质力量的直观能力,是以属人的审美观念或文化为现实存在方式的。如果说,“一切对立都经过中介环节而相互过渡”[4](P535),那么,欣赏性审美关系之两极的审美主体和审美客体之过渡的中介,当是表达审美主体本质力量的直观能力的现实存在方式,即属人的审美观念或文化。审美主体的本质力量的确证,并不单纯地表达为直观的能力,同时表达为能动地改造客体,使审美主体的本质力量成为“对象化了的本质力量”[3](P81)的实践能力。审美主体本质力量的实践能力所规定的审美关系,是创造性审美关系。审美主体的实践能力规定的创造性审美关系,不是指审美主体对审美客体的观念创造。对审美客体的观念创造,在本质上与对审美客体的美的感受的占有是同一意义的不同表述。审美主体的实践性能力所规定的创造性审美关系,指审美主体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是审美主体通过自身的实践活动,“按照美的规律来塑造物体”[3](P51),所建构的审美关系。审美主体“按照美的规律来塑造物体”,是改造可能的审美客体和占有审美客体的美的创造性的审美对象性活动。审美主体的实践能力,存在于使可能性的审美客体转变为现实性的审美客体并占有之的创造性审美关系的实践活动。创造性审美关系的审美主体的实践活动,成为审美主体本质力量的实践能力的现实存在方式。同样,如果说,“一切对立都经过中介环节而相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