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从神性走向理性

——康德黑格尔美学中的自然观

作 者:
陈亮 

作者简介:
陈亮(1974—),男,浙江杭州人,南京大学中文系硕士研究生。南京大学 中文系,南京 210093

原文出处: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社科版

内容提要:

自然观从康德、谢林到黑格尔,完成了由外而内的过程,精神的主体性终于克服了自然的生疏感,把自然统摄于理念之中,成为理念自身的外化,也是理念运动必然扬弃的中间阶段。相应地,自然美的发生条件也逐渐更强调主体的因素。人的自由取代了自然真实成为衡量艺术价值的标准,从而导致了“模仿说”地位的动摇。艺术美高于自然美的论断和对主体性的关注体现出德国古典美学浓厚的人道主义色彩。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00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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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I20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278(2000)03—0097—07

      黑格尔把“美学”定义为“艺术哲学”,因此,他将“自然美排除于美学范围之外”,但在总论美的概念之后,他又将自然美称为“第一种美”,以单独的一章来讨论,如何解释哲学大师的这一矛盾?自然在他的哲学体系中处于怎样的地位?自然美在他的美学思想中意义何在?自然美与艺术美有什么区别?返本溯源,从康德入手,或许对这些问题能有更清楚的认识。

      一、哲学体系中的自然

      康德从他的认识论哲学立场出发,他所探讨的自然并非“自在之物本身的存在”,即不是物自体。对于认识的主体来说,自然的意义“仅仅是一般物的存在的各种规定的合乎法则性,因此,从质料的方面来说,自然就是经验上一切对象的总和”。[1](P60)而像物自体这样不能成为经验对象的东西就被排斥在自然之外,关于它的知识是超自然的,不能以知性去把握,只能作为一种信仰而存在。自然是物自体诉诸主体感官的表象,从直观上看,自然作为现象总和取决于主体感性的性质,感性具有先验形式(时间和空间)并依照这些特定的形式被对象所触动;在形式的意义上,自然界的“作为规则(一切现象必须在这些规则的制约之下被思维连结在一个经验里)的总和”[1](P91)完全取决于理智的性质,即他设立的先天的理性范畴。自然——感性表象被这些范畴框架起来,纳入一个主体的意识之中。

      康德把对自然的考察由实在的客体转向了感性的主体,突出了主体的先验能力在认识自然(也即是自然形成)过程中的作用。感性和理性用先验形式去构架自然,而不是如经验论那样被动地反映自然,让自然牵着鼻子走。他的自然观直接依附于认识论的根本转向,是他自称的“哥白尼式革命”的一部分。体现出具有主体性的人正从对自然的神秘惶恐中解放出来,而成为自然的立法者。

      谢林用客观唯心主义改造了康德主观唯心论的自然观,他认为精神与物质存在之间不存在质的差别,因而作为知识中一切纯主观总和的自我的智性与作为纯客观总和的自然也没有质的差别,只有量的差别,甚至这种差别也将在绝对者的运动中被消灭,最终成为无差别的同一。理智是以双重方式进行创造的,或者是盲目地无意识地进行创造,产生的是自然;或者是自由地和有意识地进行创造,产生的是智性。谢林的自然哲学以绝对同一这一精神实体作为最高设置,因此他的自然就不仅是客观的物质世界,而是处处渗透着精神因素。“实际上,物质无非是被看成了处于精神活动的平衡状态的精神。物质只是湮没了的精神,或者反过来说,精神只是在生成过程中来看的物质。”[2](P115 )因此在谢林的哲学体系中,精神与物质的二元对立被消弭了,自然的最终指归是理性、精神,指向自我的意识。物质构造的各个阶段是与理智的各种活动相对应的,整个自然界实际上就是一部自我意识的发展史。所以他说:“完整的自然理论应当是整个自然界借以把自己溶为一种理智的理论。”[2](P7)

      从上面我们可以大致见出谢林的自然观:自然是精神无意识发展的产物,它是理智的外在存在方式,也是仅以量的差别显现的现实形式,并且这种量的差别终将在理智的运动中被克服,客观自然与自我主观智性回复到理性的绝对同一。

      谢林已见到了康德自然观的两重性:把认识主体推到首要的位置是它积极的一面,消极的一面在于物自体与现象的分裂并孤立起来,最终导致不可知论。而谢林设置的绝对同一既是主体的,又是客体的,为自然和智性找到了共同的根源和基础,弥合了物我之间的鸿沟;而自然只是理智创造的无意识过程,客观世界只是精神的原始的观点则继承了康德对主体性的推重。但是,谢林的努力仍只是初步的尝试,他对于精神发展的矛盾过程和自然产生的描绘是粗糙而牵强的:一方面,他虽然克服了康德的机械自然观,但又简单地把自然归为精神的产物,似乎理智的运动能从虚无的思想中产生出实在;另一方面,自然作为无意识的产物,仍然徘徊于精神的边缘,是理智无法清晰把握的。在他的自然观里,主体的理智仍是有局限的,人在面对自然时,也就仍不是自由的。

      黑格尔受到谢林的启发建立起更为完善的哲学体系,一个辩证的、更精密的精神运动过程。与绝对同一相比,黑格尔体系的最高设置——绝对精神,是一个包含着质的差别和对立的统一体,它所包含的概念与实在、主体与客体的人与自然的矛盾不是外在于绝对和以外在的形式表现出来。他说绝对“自身配备着自己整个具体的发展,财富和外在的持续的存在,努力完成自己、发展自己并且由自身中前进”[3 ](P372),因此,自然作为现实性的外在事物,是绝对精神发展的必然产物。但另一方面,作为概念外化的自然,还并非矛盾的解决,而是矛盾展开并有待克服的阶段。自然只是从一般抽象的意义上来说具有必然性和规律性,作为个别事物仍充满无规律性、外在性和偶然性。因此自然既是理念否定自身而外化的产物,同时理念也必定要否定自身的外在性,进一步提升自己,即对自然进行扬弃。这样,才能最终达到思维与存在,主观与客观,精神与自然的最终统一。“精神之所以是精神,只是由于它以自然为中介。”[4](P365)精神是第一性的, 自然则是它的矛盾运动的不可或缺的一个阶段。自然不是处在于精神而与之对立的另一面,而是包含在精神的运动之中并推动它的发展。黑格尔继承了谢林的观点,把自然作为一个最高的精神实体运动的产物,他比谢林的高明之处在于:首先谢林的绝对同一认为自然与思想只有量的差别而无质的区别,一旦涉及思想如何演绎出自然的问题时,就只能走向把自然形式化的方向,将它解释为按照空间上量的变化分布而安排的形式系列。黑格尔引入质的区别,把从逻辑到自然的过程解释为理念的外化,自然的产生只能是一个质变而非量变的过程。当然,黑格尔从理念演绎出的自然,并非个别的事物,而是自然的本质和思想,从逻辑到自然只是概念的演进。其次,黑格尔克服了谢林自然产生发展的盲目性和无意识性。谢林的自然发展不具有绝对发展的逻辑的内在必然性,因而仍然是精神所无法完全掌握的;而黑格尔自然的产生则具有这种必然性,它是理念自己创造出的对立面,因此,理念能解放自己,把握自己,获得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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