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对于美学来说,它虽然也是一种符号化活动,但与知识论系统中的活动又有所不同,它不是与人的生存活动密切相关的工具性符号,不能指向客观世界,也不能够从客观角度进行验证;另一方面,它虽然是一种判断力,能够发出趣味性的判断,但又与人的意志决断不同,它不像伦理判断那样,直指向人内在的主体性,并由此直接影响人的现实实践行为。那么,作为与知识论的“真”、伦理学的“善”相并列的“美”,它能够对人生承担些什么?或者说,什么才是它的本体论承诺,它有什么与众不同的责任与义务,以及它如何才能实现自身。 在介入这一问题之前,首先应该强调的是,我们不可以再走康德的老路子,把美的本体论存在,巧妙地周旋于真善之间(注:如劳承万所指出的:“判断力自身是先验哲学的一个缩影”,“因而在判断力中,不但包含有情感功能,而且包含有悟性和理性功能”。《审美的文化选择》,上海文艺出版社1991年版第130页。); 也不能采取其他的一些近乎诡辩的中庸方法,如说它既不是这样又不是那样,或者既是这样又是那样。对于这一问题的解答,应该本着这样一个原则,这就是一定要说明这个承诺本身究竟是什么?或者说,如何才能直接展示它所有的生命本体论内涵。 二 从历史上看,美学本身曾经有过两种承诺方式,其一是以知识论的方式作出的;其二是以伦理学的方式作出的。它们虽然也是一种承诺,但却不具备审美本体论性质,也可以说那只是一种伪承诺,其结果不是成为知识论或伦理学的陪衬,就是无法负担得起它的诺言。 首先让我们来考察一下美学的知识论承诺方式。所谓美学的知识论承诺,主要是指这一承诺是以一种理性思维的方式发出的。美学所以会以这种方式来表达自己,一般来说有两个原因,一是由于理性本身在现实中地位强大,二是因为美学自身发展的历史水平不够成熟。这可以以西方近代美学为例。在西方近代社会中,自从笛卡儿提出了“我思故我在”,建立了思维之我的实在性之后,理性的地位如日中天,理性本身也成为衡量一切的尺度。人自身的各种能力,以理性为金字塔顶端,进行了一种新的编组,以感性本体论为基础的审美能力,则被看作是一种低于理性的能力,或是理性的一个低级阶段。于是,美学也被要求要按照自然科学的方式来建造。从英国经验派美学家以心理学方法来建设美学的形而下之路,到二十世纪门罗的“走向科学”的口号,就是其中较为典型的例子。他们坚信,随着科学的日益精进,一门严密的、逻辑的、可实证的审美科学就会建立起来,一种清晰的完美的“趣味的法则”将会驱除审美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模糊性,人的审美心理也将随着心理科学、生理学、现代医学的发展,随着人的大脑结构、心理黑箱奥秘的破译,得到完美的说明和阐释。 这当然只是一种科学的浪漫主义,它的失误可以从这样两方面来检讨。首先是科学本身的问题,也即笛卡儿“我思故我在”这一命题本身的可靠性。这就如罗素所指出的,笛卡儿的命题实际上只能证明“我的思”明白无疑,但是我的“思”并不能同“我”完全一致。这个“我”是悄悄地跟进来的,它的合法性同样无法证实。(注:参看《张中行作品集》第三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16页。)为了把“思”的自明性搞得更严密,现象学大师、号称新笛卡儿主义者的胡塞尔进一步指出:“任何心理体验在现象学还原的道路上都与一个纯粹现象相符合,这个现象指出,这个体验的内在本质(个别地看)是绝对的被给予性”(注:胡塞尔, 倪梁康译:《现象学的观念》, 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年版第41页。)。经过这一现象学的还原,似乎理性的实在性就再也无可非议了。其实不然,这正如苏联哲学家鲍列夫指出的,虽然胡塞尔的意向性理论,把笛卡儿的话变成了“我思,故我思维对象存在”,以这一“意向性对象”为基础,终于为理性思维建立了一个可确定的基石,好像也回击了罗素式的责难,但是,由于意向性对象,“这是具有利害性和倾向性关系的对象,因此认识的行为变成为具有利害性关系的认识的行为”(注:尤·万·鲍列夫,朱立人译:《本体论学说:现象学,存在主义》,《美学与艺术批评》,复旦大学出版社 1985 年版第429—430页。),所以,在认识行为、思维具有的“实在的构造性”中,仍不可避免地混杂进各种为胡塞尔所要极力消除的心理主义、人本主义和生物主义因素。这表明科学本身的根据并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因此,每一次科学自身的动荡,也都会造成美学基础的崩溃。 其次,更为根本的是,以自身根据尚晦而不明的科学方法来建构美学理论,就会导致美学自身对象的丧失。美学的本质在于它是一种感性学,它是人的欲望,冲动,爱,需要等的表达方式,而人这些所谓的非理性存在,在本质上是一种价值存在,与科学所要面对的“事实存在”有着质的区别,现代逻辑实证主义者如维特根斯坦等,对于这一区别都作过很多研究,并一致认为,美学(也包括伦理学)所面对的人生意义问题,是一个不可实证的价值问题(注:参看《维持根斯坦哲学导论》,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04—105页。)。当美学不顾及这一本体论意义上的范围差异,而以知识论的方式来承诺时,它只是承诺了一个理性的显现方式,在这一方式中,由于作为人的感性本质的情欲等,不可能以理性的方式,得以确定以及得到实证的检验,这就使它作为一种非存在而被压抑下去,作为美学研究对象的人的感性存在,也就在理性化之中消失了,所以说,美学这一以知识论方式所做的承诺,在本质上只能是一种伪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