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解“美的规律”

作 者:

作者简介:
潘必新(1939—),男,浙江新昌县人,中央音乐学院美学教研室教授。中央音乐学院 美学教研室,北京100031

原文出处:
黄河科技大学学报

内容提要:

人的劳动、劳动的两个尺度是“美的规律”的基础,但是由此却得不出两个尺度就是“美的规律”的结论。我以为,“美的规律”似应包含以下规定:第一,美的创造必然表现出人的本质力量;第二,美的创造和欣赏是一种趋功利的活动。所以,美的创造和欣赏从根本上说来是人的自我欣赏。可以说,“美的规律”就是人的自我实现——自我欣赏的规律。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00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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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Ⅰ01;F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 —5424(2000)02—0100—05

      “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这是马克思美学思想中的一个重要命题。但是,什么是“美的规律”呢?这几乎成了一个吸引人却又不易解的谜。马克思本人对此没有作出过明确的阐述。我国美学界就此多次展开过讨论,却始终是众说纷纭,令人莫衷一是。近日读到曾簇林教授所写的《马克思关于“美的规律”的客观性》一文,作者声称该文驳正了我国美学界对两个尺度的误读和对“美的规律”的误解和误论,终于作出了“符合马克思原意的回答”。我在拜读之下,却是疑窦丛生,仍陷于误读、误解而不能自拔,现不揣浅陋,一吐心中疑惑,求教于曾簇林教授和学者专家。

      一、只有一个尺度吗?

      为方便讨论起见,请容许我先把马克思讲到的关于两个尺度和“美的规律”的那段话引在下面:

      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2](P97)

      引文中明白地讲到两个尺度即“种的尺度”和“内在的尺度”。曾簇林教授却认为,从字面上看是两个尺度,从实质来说只是一个尺度,她写道:“‘物种的尺度’,是指对象客体的尺度。‘内在的尺度’,也就是对象客体本身所固有的尺度。所以,无所谓两个尺度,实际上就是一个尺度。”她还说,只是拘泥于字面意义,作出所谓“两个尺度”的表述,那是“把‘两个尺度’强加给马克思”。这个论断着实令人大惑不解,马克思为什么要毫无必要地用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来表述相同的一个意思,而且还把这同一个意思重复地说两遍呢?为了弄清事情的真相,有必要对两个尺度的内涵作细致、深入的分析和探究。

      尺度是一个从度量衡关系中借用过来的哲学概念。黑格尔对这个概念作了如下的解释:“尺度即是质与量的统一,因而也同时是完成了的定在。”这就是说,尺度是一个事物的质的规定性,是一事物之所以成为该事物的标准和规律,所以,“举凡一切人世间的事物皆有其一定的尺度,超过这个尺度就会招致沉沦和毁灭。”[3](P402—403)比如在正常的气压和气温的条件下,水呈液体状态,当气温超过摄氏一百度时水就蒸发成了汽,当气温降至摄氏零度以下时水就凝结成了冰。我看马克思就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尺度这个概念的。马克思在把人的生产同动物的生产作比较时提出了两个尺度,借以把这两种生产区别开来。“种的尺度”指的是某一事物之所以成为该事物的性质和标准。这个尺度为动物的生产和人类的生产所共有。但是即使在这个尺度上人和动物仍有差别,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生产,所以动物的生产是片面的,而人的生产是全面的,比如海狸只会筑堤,蜜蜂只能建巢,蜘蛛只知织网,而人却是万能的。

      对于“内在的尺度”争议颇多,歧见迭出。陆梅林先生从语义学分析入手得出一个认识,认为“这‘内在的尺度’不是指人的尺度,而是‘对象’自身固有的尺度”[4], 他作如此理解的依据是俄语和英语的译文以及国外一些学者的见解。曾簇林教授的论断同陆梅林先生的观点是一脉相承的。陆梅林先生是我所敬重的一位长者、学者,我钦佩他的博学深思。不过,我以为他在这里所作的语义学分析犹有不足之处。第一,语义学分析的重点应是马克思的原文,这个重点却被轻轻地放过了;第二,至于英、俄译文和国外学者的见解,它们本身也无非是对马克思的思想的一种理解而已,这种理解是否符合原意,也还需要加以验证。因此,它们对于我们求解“内在的尺度”的真谛仅仅有参考的价值,而不足以当成一种证据看。我想有一点大概是可以确定无疑的,那就是:运用“内在的尺度”是人类生产的一个特点。那末我以为,从马克思关于劳动的论述中应该有望找到求解“内在的尺度”的提示、根据和佐证。

      那就让我们把注意力暂且转到马克思关于劳动的观点上来吧。马克思指出:“劳动的简单要素和基本要素是,有目的的活动和劳动对象,劳动资料,即人和物。”[4](P202 )劳动的目的就在于“为了人类的需要而占有自然物”[5](P209)。 这个劳动的目的作为“内在的图象”在动手生产以前就已确定,它就成了“生产的观念上的内在动机”和“内在对象”[6](P29~30)。(着重号为引者所加)显然,劳动的目的乃是劳动的一个基本要素,没有目的的劳动是不可想象的。因而,劳动的目的性是劳动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尺度,而这个尺度为人类的生产所特有,动物的生产就没有这个尺度。说到这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人的生产确实有两个尺度,马克思如实地指出了这两个尺度。由于生产的目的是根据人的需要提出来的,“种的尺度”则是由事物的性质决定的,因此站在生产者的立场,把这两个尺度中的一个看作是“内在的”,属人的,另一个看作是外在的,属物的,这个说法合乎情理,不难理解。因此我以为把“das inharente MaB ”译为“内在的尺度”是准确的,译为“固有的尺度”反而不合适了。

      马克思在1857~1858年的《经济学手稿》中也相当明白地讲到过劳动的两个尺度,他写道:“诚然,劳动尺度在这里是由外面提供的,是由必须达到的目的和为达到这个目的而必须由劳动来克服的那些障碍所提供的。”[7](P112 )“必须达到的目的”是根据人的需要提出来的,就是“内在的尺度”;“为达到这个目的而必须由劳动来克服的那些障碍”是由劳动对象的性质决定的,就是“种的尺度”。为什么说必须达到的目的即“内在的尺度”也是由“外面提供”的呢?这是因为马克思在这里讲的劳动是奴隶劳动、徭役劳动和雇佣劳动,一句话,是“外在的强制劳动”,在这种劳动中,劳动的目的当然不是由劳动者本人而是由他们的主人、雇主提出来的,所以说是“由外面提供的”。如果撇开提出劳动目的的人的身份,劳动目的终归是由人类根据自己的需要提出的,因而终归是一个“人的尺度”,“内在的尺度”。古希腊哲学家普罗泰戈拉说过一句名言:“人是万物的尺度”。[3](P54)把这句名言用到人的生产劳动上真是再合适不过了,人就是根据自己的需要即“内在的尺度”去改变自然物、占有自然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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