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关于幸福的言说

——维特根斯坦早期哲学思想中的美学观

作 者:
孙斌 

作者简介:
孙斌,男,复旦大学哲学系博士研究生。(上海 200437)

原文出处:
浙江学刊

内容提要:

维特根斯坦在其早期哲学思想中,把伦理和美学划入神秘不可说的领域,并认为“伦理和美学是同一个东西”。伦理和美学的另外两重联系是:用永恒的观点和幸福。这主要表现为维特根斯坦的这样两个论题:一、“艺术品是用永恒的观点看到的对象,善的人生是用永恒的观点看到的世界”。二、“美正是使人幸福的东西”。本文在前人论述的基础上,进一步阐述了用永恒的观点在维特根斯坦那里所具有的意味,并考察了维特根斯坦的超验/先验幸福及其较强和较弱的立场。在此同时,对伦理和美学的差异也作了一定程度的探询。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00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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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在柏拉图的《会饮篇》中,忒阿梯玛这样问苏格拉底:

      “当一个人爱美时,他的爱希求什么?”

      “即是美。”苏格拉底回答说。

      “你的回答引起了另一个问题:得到了美的事物的人,又有什么呢?”

      “这个问题我不能马上回答。”

      “那么,”她说,“用‘善’去取代‘美’,再一次重复这个问题:钟爱善的事物的人,他的爱又希求什么呢?”

      “获得善的事物。”

      “获得了善的事物,他又有何所得?”

      “这个问题并不难回答,”苏格拉底说,“他将会幸福。”

      在这里,至少有三层意思是非常明显的,首先,当我们无法确切地回答有关美的问题时,似乎能够比较容易地回答用善取代美并加以重复的问题,如果美和善之间没有一定的关系,那么我们这么做恐怕是不可能的;其次,如果上面所说的那种关系是存在的,那么当我们作出“获得了善的事物将会幸福”这一回答的时候,我们肯定也对美说了些什么;最后,对善和美的追求表现为一种活动,这种活动是爱。

      使得以上这些讨论成为可能的乃是,美与善这两个概念在这里以相同的方式被使用,如果我考虑一下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中提出的那个著名的口号“意义即使用”,那么,就不能不产生关于这两个概念在意义上会有相同地方的想法。不过在此之前,还是让我们看一下维特根斯坦对美和善的更为直接的表述,事实上,援引这番对话的主要目的也正是要使人们对维特根斯坦这个命题——“伦理和美学是同一个东西”(注:Wittgenstein,Notebooks

      1914 - 1916(2nd ed.).BasilBlackwell,1979),24.7.16.p.77.以及《逻辑哲学论》6.421。维特根斯坦似乎在这时里重又提出了《会饮篇》中柏拉图所涉及的美与善的问题。之所以如此,恐怕并不是由于维特根斯坦在何种程度上受到了柏拉图的影响,而是由于我们所面对问题没有变,或者用维特根斯坦的话来说,我们的语言没有变:“……我们仍然忙于解决希腊人探讨过的相同的问题……原因在于我们的语言没有变化,它不断地诱使人们提出同样的问题。”(《文化与价值》,黄正东等译,华中科技咨询公司1984年版,第21页)(Ethik und Aesthetik sind Eins )——不致感到过于唐突。这一美学思考中的伦理学维度或者说伦理学思考中的美学维度从《1914—1916年笔记》到以后的《关于伦理学的讲演》(注:在这篇讲演中,他针对摩尔“伦理学是对何为善的一般探究”这一观点,提出:“我想在稍微广泛一些的意义上使用伦理学这一术语,在这个意义上,伦理学包含了一般被称为美学的那个东西中我认为最根本的部分。”(参看A Lecture on

      Ethics, Philosophy Occasions 1912- 1951 (Hackett Publishing Company), p.38.)这反映出, 在他的思考中,既存在着伦理学的美学维度,也存在着美学的伦理学维度。)中都存在着。

      “伦理和美学是同一个东西”见诸1916年7月24 日的一条笔记和《逻辑哲学论》的6.421。一般认为,《1914—1916 年笔记》只是《逻辑哲学论》的准备材料,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忽视前者的重要性。事实上,如果不借助《笔记》,《逻辑哲学论》中的一些东西是很难理解的,尤其是关于美学、伦理学和宗教信仰的论述,而维特根斯坦并没有对这些问题失去兴趣,这可以从他后期的一些笔记和讲演看出来。

      从《逻辑哲学论》来看,非常清楚地,伦理学和美学同属于那被称为神秘的或不可说的领域。维特根斯坦认为,确实有不可说的东西,它们显示自己,它们是神秘的东西。这些东西包括,逻辑的形式和意义,语言和世界的本质,形而上学的主体,绝对的价值等等。在他看来,“世界是怎样的这一点并不神秘,而世界存在着,这一点是神秘的。”(注: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6.44,贺绍甲译,商务印书馆1966年版,第104页。 )这不得不使我们想起维特根斯坦曾经在《笔记》中所谈到的“奇迹”:“艺术的奇迹在于世界存在,在于存在的东西存在。”(注:Wittgenstein,Notebooks 1914—1916(Basil

      Blackwell,1979),29.10.16.p86.这句话的德文是“Das kunstlerische Wunderist,daB es die Welt gibt.DaB es das gibt,was es gibt.”国内学界也有人根据英文译本“Aesthetically, the miracle is thatthe wirld exists.That there is what there is.”将这句话转译为“从美学上看,奇迹在于世界存在,在于存在的东西存在。”严格地说来,这是不准确的。但是,这对维特根斯坦的原意并没有造成非常大的妨害,因为在他看来,艺术与美学是紧密相连的。他说:“艺术的目的是美这一想法是有道理的。”(Notebooks 1914 — 1916 ( BasilBlackwell,1979),29.10.16.p.86.) )这一描述与他对“神秘的东西”的描述令人吃惊地相似。

      可是,有趣的是,维特根斯坦又认为,“对世界的存在感到惊奇”是语言的误用。他是这样来阐述的,人们可以惊奇于一条狗的个头,因为人们可以想象一条具有另外或通常个头的狗,对它就不会感到惊奇。也就是说,一般地,只有在某种情形可以被想象成并非如此的时候,说“对某种情形感到惊奇”才是有意义的。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比如,有人很久没有拜访一座宅子并想象它在这期间已经倒塌,那么,他对这座宅子的居然存在感到惊奇是有意义的。但是,说“对世界的存在感到惊奇”则是无意义的,因为我们不能想象世界的不存在。(注:Wittgenstein,A Lecture on Ethics. Philosophical

      Occasions1912—1951(Hackett Publishing Company),参看pp.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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