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朱光潜后期美学思想的内在矛盾

——兼评“实践美学”的形而上性质及局限性

作 者:

作者简介:
章启群,北京大学哲学系副教授 100871

原文出处:
江苏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朱光潜先生的主客观统一说美学理论,其思维方式是实证、经验和分析的,与20世纪西方哲学思维方式有内在的相通,这与他后期试图建构以西方19世纪思辨哲学为基础的美学理论,造成一种思维和观念上的内在矛盾。这种思辨哲学的形而上特征,也是当代中国“实践美学”的致命弱点。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00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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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光潜先生的美学思想有前后期之分,这基本上是学术界的定论。对于朱光潜美学思想前后期的关系及其得失,学界评价不一。本文仅从一个角度,论及其后期美学,并以此就教于方家。

      一

      后期朱光潜的起点是他在1956年第十二号《文艺报》发表《我的美学思想的反动性》。在这篇文章中,朱光潜对于他早年的美学思维进行了比较彻底的检讨。在哲学上,他批判了从康德以来,包括黑格尔、叔本华、柏格森、尼采,一直到克罗齐的思想;在文学艺术方面,他批判了从欧洲浪漫派到现代派的思潮;甚至还批判了中国古代的陶渊明这样的“魏晋人”的封建士大夫人格理想。但是,在对于他自己的美学观点上,朱光潜并非是“彻底否定”的。他说:“关于美的问题,我看到从前人的在心在物的两派答案以及克罗齐把美和直觉、表现、艺术都等同起来,在逻辑上都各有些困难……于是又玩弄调和折衷的老把戏,给了这样一个答案:‘美不仅在物,亦不在心,它在心与物的关系上面。’如果话到此为止,我至今对于美还是这样想,还是认为要解决美的问题,必须达到主观与客观的统一。”(注:《朱光潜美学文集》第三卷,第19、34—35、54—58、65、96、58、326、326页。上海文艺出版社,1983年。)

      如果说,朱光潜在他的这篇检讨性文章中只能很谨慎的保留自己的基本观点,那么,紧接着在当年12月25日的《人民日报》上发表的《美学怎样才能既是唯物的又是辩证的——评蔡仪同志的美学观点》一文中,他就理直气壮地为自己的这个观点辩护:“美感在反映外物界的过程中,主观条件却起很大的甚至是决定的作用,它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自然性与社会性的统一。举例来说,时代、民族、社会形态、阶级以及文化修养的差别不大能影响一个人对于‘花是红的’的认识,却很能影响一个人对于‘花是美的’的认识。”(注:《朱光潜美学文集》第三卷,第19、34—35、54—58、65、 96、58、326、326页。 上海文艺出版社,1983年。)这里的观点是他整个后期思想的核心。当然,他认为他的这个观点是符合马克思主义的。文中他还引证了马克思关于“意识也可以影响存在”的观点,并认为马克思《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最美的音乐对于不能欣赏音乐的耳朵就没有意义,就不是对象”一句话,明确说明了美是依赖于美感而存在的。

      但是,朱光潜的这种观点很快就被人发现,与马列主义的哲学原理不太符合。李泽厚的看法可谓一针见血:“朱光潜虽然提出了‘美’和‘美感’的两个概念,但却始终没有区分和论证两者作为反映和被反映者的主、客观性质的根本不同;恰好相反,朱光潜处处混淆了它们,处处把依存于人类意识的美感的主观性看作是美的所谓‘主观性’,把美感和作为美感对象的美混为一谈。”“所谓社会意识、社会情趣,对社会存在来说,它仍然是主观的、派生的东西,它只能构成美感的社会性(这就是说,任何个人的美感是一定的社会意识、情趣的表现),而不能构成美的社会性。”(注:《中国当代美学论文选》第一集, 第261—263页。重庆了出版社,1984年。 )李泽厚很轻易就找到了列宁的语录作为根据:所谓社会存在的客观性,“并不是指有意识的存在物的社会,即人们的社会,能够不依赖于有意识的存在物的存在而存在和发展……而是指社会存在是不依存于人们的社会意识的。”(注:《中国当代美学论文选》第一集,第267页。重庆了出版社,1984年。 )在李泽厚的这种强有力的抨击下,朱光潜并没有服气,因为他也看到,“运用马克思主义去讨论美学的著作几乎无例外地都简单地不加分析地套用列宁的反映论。”“我主张美学理论基础除掉列宁的反映论之外,还应加上马克思主义关于意识形态的指示,……列宁在《唯物主义与经验批判主义》一书里所讨论的只是一般感觉和科学的反映,没有一个字涉及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艺术的或审美的反映。”(注:《朱光潜美学文集》第三卷,第19、34—35、54—58、65、 96、58、326、326页。 上海文艺出版社,1983年。)但是,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理论,只是说明艺术是一种意识形态,属于社会的上层建筑,它根本不能解决美是主观、客观或主观统一的问题。朱光潜知道这种论证乏力,于是又找到了马克思的另一理论:“从前一切唯物主义……所含有的主要的缺点,就在于把事物、现实、感性只从客观方面或是从直观方面加以理解,而不是理解为人的感性的活动,不是理解为实践,不是从主观方面加以理解。所以结果竟是这样:能动的方面竟是……被唯心主义发展了,但只是被它抽象地发展了……”(注:《朱光潜美学文集》第三卷,第19、34—35、54—58、65、 96、58、326、326页。上海文艺出版社,1983年。 )根据这个原理,朱光潜在美是属于意识形态之外,又提出一条原则:艺术是一种生产劳动,美是社会实践的产物。到了1960年,朱光潜发表了题为《生产劳动与人对世界的艺术掌握——马克思主义美学的实践观点》一文所论涉及到审美发生与原始艺术、社会形态与审美观念、异化劳动与美的创造许多问题,比较全面地阐述了美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他大量引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多次提出“人化自然”、“人的本质对象化”等概念和命题,这后来对于中国当代的美学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形成了目前在中国大陆美学界仍占绝对优势的“实践派”美学理论。但是,朱光潜在提出这些论点时,论证上仍然不力,从而在理论留下漏洞,给对手以可乘之机。

      李泽厚在《美学二题议—与朱光潜先生继续辩论》中指出:“本来,从生产实践、物质劳动……来探究、规定美的本质,这是正确的,我们也是这样主张的。但是,从艺术实践、精神劳动……来探究、规定美的本质,这就不恰当了……物质生产在社会生活中是属于经济基础的一种物质变革,而艺术生产则是属于上层建筑并远离基础的一种‘思想形式’,两者必须如马克思所讲的那样严格‘分别清楚’。”因此,“马克思完全不是从审美、意识、情趣、艺术实践而是从人类的基本实践——人对自然的社会性的生产活动中来讲美的规律,这就深刻地点明了美的客观性的本质含义所在,点明美的普遍必然的存在……来自人类的客观社会实践。”对于朱光潜用“自然人化”来证明他的主客观统一说,李泽厚说他也认为“自然美的本质在于‘自然的人化’。但是,正如美的本质、内容是对实践的肯定(客观社会性),而美却还有自由形式的一面(具体形象性)一样;自然美的本质、内容是‘自然的人化’,而自然美的现象、形式却是形式美。”“这里与朱先生的分歧仍然来自对‘主观’、实践、生产的分歧。朱先生的‘人化的自然美’是意识作用于自然,是意识的生产劳动的成果;我所理解的‘人化自然’是实践作用于自然,是生产劳动的成果。所以,朱先生的‘人化说’只是‘移情说’。为了反对‘移情说’,我强调正确解释‘自然的人化’。”(注:《中国当代美学论文选》第二集,第282、287、299、303页。)

      当然,论战双方也有意气用事之处,前期政治化色彩很浓,后来逐渐平静下来,成为比较严肃的学术争论。但朱光潜在论战中,很少占有上风。

      二

      朱光潜在美学论战中暴露出的理论弱点,我们是否可以从另一个角度作一思考?

      其实,我们在朱光潜的论战文章中,并非完全感到缺乏力量,相反,从某种角度说,它常常使人觉得言之成理,很能服人。这也是他在美学大讨论中始终没有被击倒而占有一席领地的根本所在。朱光潜的这种“理”,我认为主要是在他对审美经验的描述上。他从大量的审美经验事实来证明他的主客观统一说,构成了一种防御的铜墙铁壁,造成了他的对手在理论上无法逾越的天堑。比如,他始终坚持“花是红的”与“花是美的”是根本不同的两回事。前者属于科学认识的范畴,而后者属于审美范畴。前者是客观的,而后者主客观统一的。在此基础上,他提出“物”与“物的形象”,即“物甲”与“物乙”的理论,认为审美的对象不是“物”本身,而是“物的形象”:“感觉印象的意识形态化就成为‘物的形象’(不但反映自然物,而且也反映人的社会生活中的梅花形象)。这个形象就是艺术的形象,也就是‘美’这个形容词所形容的对象。依我这个看法,美既有客观性,也有主观性;既有自然性,也有社会性;不过这里客观性与主观性是统一的,自然性与社会性也是统一的。”“例如画梅花不是替梅花照相,画家须经过一番‘意匠经营’,他对于感觉素材有所选择,有所排弃,根据概括化和理想化的原则作新的安排和综合,甚至于有所夸张和虚构,在这种‘意匠经营’之中,他的意识形态总和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注:《朱光潜美学文集》第三卷,第19、34—35、54—58、65、96、58、326、326页。上海文艺出版社,198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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