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艺美学的学科定位

作 者:

作者简介:
姚文放,扬州大学人文学院教授

原文出处:
学术月刊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00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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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年代初笔者曾写过一篇文章,对新时期以来文艺美学的建设情况作出概观(注:《新时期文艺美学的建设概观》, 《山东社会科学》1992年第6期。),至今将近10年过去, 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新情况:一是在国家教育部重新修订的学科专业目录中,“文艺美学”被确认为“中国语言文学”的二级学科“文艺学”的主要研究方向之一;二是与此恰成对照,近10年来文艺美学的研究却成果寥寥,标名“文艺美学”的著作屈指可数,相关的论文也不多见。这就是说,在“文艺美学”作为一种专业方向取得合法性的同时,在学科发展上却处于疲软和滞后的状况。笔者认为,造成这种情况的症结在于,自从80年代初我国学者提出“文艺美学”这一名称以来,至今在“文艺美学”的学科定位上还存在着偏差。

      一

      “文艺美学”在80年代初横空出世,到80年代末、90年代初蔚成繁盛景象,这与当时我国美学研究的特定状况有关,新时期之初在一个短暂时期内延续了五六十年代“美学大讨论”的话题之后,人们对于围绕“美的本质”以及相关问题所作的抽象玄思和空疏争辩开始感到乏味和厌倦;同时也是受到当代西方美学思潮的影响,研究兴趣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在五六十年代“美学大讨论”中成为焦点的许多热门话题如美的本质、自然美、美学的对象等逐步被搁置起来。然而一旦撇开了这些问题以后,美学还剩下什么呢?在这种情况下,人们的目光很自然地集中到了文学艺术上,文学艺术的丰富多彩和鲜活生动对于那些在枯燥乏味的推理演绎中感到倦意的大脑来说,无疑具有巨大的吸引力,而且对于文学艺术的把握总是以实证材料和实在经验为依据,也要比那种凭虚驭空的玄思巧辩让人觉得踏实许多。这应该是当时人们转而对“文艺美学”趋之若鹜的重要原因吧。这实际上是重复了谢林和黑格尔的学术路径。谢林认为自然界只有通过艺术才能清晰地表现出自身最美好的东西,黑格尔认为自然美只是绝对理念的有限表现,而艺术美才是绝对理念的充分表现,总之他们都对自然美不感兴趣,从而在他们看来,美学在本质上应理解为“艺术哲学”,所不同的是,黑格尔还把他的“艺术哲学”称为《美学》,而谢林则干脆把他的美学著作取名为《艺术哲学》了。80年代的中国美学家们也是出于对自然美(其实“自然美”的问题也就是“美的本质”的问题)的疏离心态而对“文艺美学”表示兴趣,与谢林、黑格尔倡言“艺术哲学”有着类似的学术动因。

      然而当人们在“文艺美学”的学科定位上存在着偏差、还没有取得更大突破之时,“文艺美学”的建构工作势必面临这样的困境:它在体系构架上并未能超出谢林的《艺术哲学》和黑格尔的《美学》,谢林和黑格尔的这两部著作,都是由艺术概论、艺术史和艺术形态学三部分构成其“艺术哲学”的庞大体系,而我们在80年代以来涌现的多部文艺美学著作虽然在体系构造上互有差异,但其主干部分却大多沿用“文艺创作—文艺作品—文艺欣赏和批评”这一模式,亦即限于文艺行为的研究,包括对于其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和现象的研究,尽管在内容上有所拓展,但基本上不出谢林、黑格尔著作中“艺术概论”的范围,还不曾涉及“艺术史”和“艺术形态学”的内容。一旦文艺美学的体系建构仅仅囿于文艺行为的研究,便势必造成学科空间狭仄、学术空白点较少、理论生长性疲弱的缺陷。这就是我们80年代以来建构“文艺美学”所遇到的主要困难。我以为,正是这一困难,成为妨碍20年来文艺美学的学科发展的重要掣肘因素。

      二

      我以为,所谓“文艺美学”,就其学科性质而言,就是“艺术哲学”。它与一般美学、一般文艺学、文艺部门美学相关,但又有重要的区别,它有着相对独立的对象、范围、内容和方法。

      就文艺美学与一般美学的关系而言,文艺美学要低一个层次。自从对于美学的研究对象有了对立的两派意见,即有人认为美学主要研究美,有人认为美学主要研究艺术以来,美学就分为“审美哲学”与“艺术哲学”两支流,“审美哲学”侧重于研究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崇高、优美、滑稽等与美相关的问题,在学科建设上也出现了自然美学、社会美学、审美教育学等,特别是晚近以来有长足发展,出现了技术美学、企业美学、劳动美学、审美文化学等;而“艺术哲学”则侧重于研究文学艺术的美学问题,它与“审美哲学”有交叉、有渗透,但又有明显的学科界限。文艺美学是用哲学—美学的观念和方法来研究文学艺术,从本质上讲,它是一种“艺术哲学”。因此文艺美学与一般美学之间是属种关系,一般美学是普遍、整体,研究所有美的现象,也包括文学艺术在内,文艺美学则是特殊、局部,专门研究文学艺术,而一般美学所制订的学科规范则始终融贯于文艺美学之中。

      就文艺美学与一般文艺学的关系而言,文艺美学也要低一个层次。文艺美学处于一般美学与一般文艺学交叉、重叠的结合部,一般文艺学与文艺美学也是属种关系,一般文艺学的学科规范同样也适用于文艺美学。在一般文艺学中,文艺美学之外的部分就是文艺理论,也就是说,文艺美学与文艺理论是相邻关系,它们在学科性质上的区别主要在于研究方法和逻辑进程的不同。文艺美学作为“艺术哲学”,它是从一定的哲学—美学观点出发来阐释具体文学艺术现象,在逻辑上取自上而下的进程,主要运用演绎法,从而表现出较强的哲学气质;而文艺理论则主要从文艺批评实践出发来概括文学艺术的普遍规律,在逻辑上取自下而上的进程,主要运用归纳法,以丰富多彩、活泼泼的实践经验为有力支撑。具体地说,文艺美学与文艺理论都要研究文学艺术的各个方面、各种问题,如文艺行为、文艺价值、文艺的社会根源、文艺心理、艺术语言、文艺形式、文艺形态、文艺史等,但文艺美学的研究更多哲学、美学意味,而文艺理论则更多批评经验。尽管目前文艺美学与文艺理论所采用的研究方法和逻辑进程多有混同,但这只是这两者的相互借鉴吸收,不能以此模糊它们的基本学科特点。比较典型的是黑格尔的《美学》,作为一部“艺术哲学”,该书在讨论所有与艺术相关的问题时始终贯穿着一条主线,即关于“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的本质界定以及“经验观点和理念观点相统一”的方法,所以历来人们不把该书看成文艺理论著作,而看成美学著作。在中国美学史上也不乏其例,如叶燮的《原诗》,始终贯穿着所谓“理、事、情—才、胆、识、力”说以及初步的思辨方法;又如王国维的《红楼梦评论》,始终贯穿着“生命意志”说以及抽象与分类、综括与分析的研究方法。因此尽管有人将这两部著作归诸文论,但准确地说,它们更是一种文艺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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