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美学中,很少有范畴如“气韵生动”(注:齐梁时期谢赫于《古画品录》中提出“六法”:一、气韵生动;二、骨法用笔;三、应物象形;四、随类赋彩;五、经营位置;六、传移模写。“气韵生动”位列“六法”之首。)那样使用频率极高,差不多影响了整个中国古代绘画发展的进程,至今仍被引为绘画理论和创作的圭臬。然而,也很少有范畴如“气韵生动”那样,聚讼纷纭,人言言殊,更叫人扑朔迷离、难以捉摸了。近来已有人悟出,以往气韵的诠释,太多主观附会,是后人自家眼中的气韵。这里,本文拟就气韵的原义作一番考辨,企望提供几许拙见。 “气韵”诠释的误区 现代气韵研究,历来为一种占主导地位的观念所支配,即把气韵与魏晋时期顾恺之的“传神”相提并论,以为玄学是它们共同的哲学基础。相当一批研究者以“精神气质”诠释气韵,认为玄学的人物品藻转到画面上,要求人物画表现一个人的精神气质,精神气质的生动表现就是气韵。随手举出几例,便可明其大概: 其实气韵就是顾恺之所说的神,谢赫自己也称气韵为神韵。……气韵的本义是指人物的精神气质。(注:葛路:《中国古代绘画理论发展史》,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82年版,第30页。) “气韵生动”……要求表现出生动的精神状态和性格特征,尤其是以笔墨气韵强调精神气质。(注:王迎:《古画鉴赏》, 漓江出版社1995年版,第17页。) 所谓“气韵生动”,就是要求在人物的外形描绘中,表现出生动的神气韵润,这同顾恺之“以形写神”说大致相同。(注:袁济喜:《六朝美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82页。) 暂且不说以“气韵”为神韵、精神气质妥当与否,对气韵的当头之气回避作解,尤其使人不能接受。须知,重气恰恰是谢赫《古画品录》中以气韵论画的突出特点: 虽不该备,形妙颇得壮气。(评卫协) 神韵气力,不逮前贤。(评顾骏之) 虽气力不足,而精彩有余。(评夏瞻) 虽略于形色,颇得神气。(评晋明帝) 非不精谨,乏于生气。(评丁光) 上述的“壮气”、“气力”、“神气”、“生气”,用作评价绘画成就的基本尺度,无疑是作为气韵的同义语使用的。大家知道,“气”引入审美领域是先秦时期形成的传统。春秋末年,晏婴在关于音乐审美的“相成”“相济”论述中,把气提到了首位,确立了以气为美之本原的思想,所谓:“一气、二体、三类、四物、五声、六律、七音、八风、九歌以相成也,清浊、大小、短长、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济也。”入汉,适应大一统的政治需要,“元气”一词盛行。王充吸取先秦气论和两汉中医学、天文学的成果,提出了元气论。元气论从宇宙论高度,以物质性的元气将天人关系组合起来,强调天禀元气,人受其精,天与人为气所沟通,物与心因气而交融。正是在这个前提下,形成了宇宙—人—文为一气所贯通的认识:宇宙赋气而生人,人赋气而生文(艺)。因而有创作本体之气和文艺本体之气范畴的相继推出。从《古画品录》的用词方面,还可以看出谢赫的潜在用心。比起“生气”、“壮气”、“神气”之类的气韵同义语,“气力”与“力”一再重复,如“神韵气力”、“气力不足”、“力遒韵雅”等等。为何如此?实因“气力”一词最能直接昭示气的功能。“气力”者,气之力也。气以力行,力以行气,气韵的奥妙尽在其中。所以,气是气韵范畴赖以存在的基本依傍。解气韵者不以气为出发点,发掘范畴所包蕴的内涵,反而讳言谈气,其解语又怎能不偏离气韵的原义呢? 相比之下,80年代以来相继问世的某些研究成果,如徐复观先生的《中国艺术精神》,刘纲纪先生的《中国美学史》,以及叶朗先生的《中国美学史大纲》,显然要高出一筹。论著转入专题性探讨,引证丰富,材料翔实,特别是不回避对气韵之气的阐发,都强调从元气入手,把握气韵的内涵。如刘纲纪提出,要发掘“‘气韵’在美学上的重要意义,还必须对‘气’与‘韵’及两者的关系作出分析”,“东晋而后,玄学影响渐弱,汉人元气论又被注意,在美学上气的问题随之占有重要地位”(注:刘纲纪:《中国美学史》第二卷下,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825页。)。 叶朗说:“‘气韵’的‘气’……应该理解为画面的元气……这种画面的元气是艺术的生命。”(注:叶朗:《中国美学史大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20页。 )这确不失为紧扣气韵原义的开端,然而末了对气韵的界定却又几乎全部重复旧说,以“传神”或“神韵”置换气韵。徐复观说: 而气韵生动,正是传神思想的精密化……都是直接从人伦品鉴上转出来的观念。(注:徐复观:《中国艺术精神》,春风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第153页。)刘纲纪说: 谢赫的“气韵”这一概念的提出本来是直接源于魏晋的人物品藻的。(注:刘纲纪:《中国美学史》第二卷下,第838页。)叶朗说: 谢赫的“气韵生动”的命题,同顾恺之“传神写照”的命题一样,包含有老子美学的影响。(注:叶朗:《中国美学史大纲》,第 223页。) 自然,他们对气韵内涵的阐释与前述旧说不尽一致,但细作推敲,其释意亦如旧说一样,陷入了误区。 误区一:以精神性的“风韵”解气韵之“韵”。 “韵”,《广雅》曰:“和也。”宋人徐铉增补《说文》“新附”部分,亦称:“韵,和也。”均指音声的节奏、和谐,有律动、旋律之意。先秦文献无“韵”字,汉代碑文、铜器铭文中也没有“韵”。汉末蔡邕《蔡中郎集》外集三《弹琴赋》“繁弦既抑,雅韵乃扬”,或为现今所见韵字之始。汉魏之交曹植《白鹤赋》“聆雅琴之清韵”,韵的含义与之同,也是就音声的律动、旋律而言。入晋,“韵”演变为品藻人物的“风韵”、“风神”,凡人物的言辞举止、音容形貌所呈现的风度意态,动辄以“韵”相称。但同时,“韵”与音乐相关的含义犹存,嵇康《琴赋》的“改韵易调,奇弄乃发”,即指音声的律动、旋律。此后,齐梁刘勰所说的“韵”也如此:“异音相从谓之和,同声相应谓之韵。”截至六朝,“韵”的两重含义并立,或指音乐性的律动,或指精神性的风韵。关于气韵之韵的释意,徐复观等仍沿用旧说而未作修正。徐复观说:“……六法中的韵,即同于风神及其一连贯的观念,是没有可疑的。”(注:徐复观:《中国艺术精神》,第150 页。)刘纲纪说:“‘韵’意味着超群脱俗的风雅之美。”(注:刘纲纪:《中国美学史》第二卷下,第830页。 )叶朗说:“‘气韵’的‘韵’是从当时的人物品藻中所引过来的概念……当时人物品藻所用的这个‘韵’字就是指一个人的风神、风韵、风姿神貌。”(注:叶朗:《中国美学史大纲》,第 220页。)何以认定气韵之“韵”即风神或风韵,在他们都没有太多的理由,不外乎列举一长串“风韵”、“性韵”、“体韵”、“神韵”、“雅韵”、“拔俗之韵”等人物品藻的用语,以此证明“韵”除了风韵以外,别无他意,气韵之韵当非风韵莫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