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看起来,在美学研究上要提出一些新的想法几乎是不可能的了,因为人们不仅面对着从国外译介进来的浩如烟海的美学典籍,也面对着国内不同的美学流派和汗牛充栋的美学论著。美学研究范围内的每一个细节差不多都被穷尽了,仿佛人们除了拾人余唾或袖手旁观以外,再也没有其他事情可做了。 美学研究真的已达到这种完善的境界了吗?我们的回答是否定的。与这种外观上的繁荣相对待的是,美学在内涵上显露出来的空前的贫乏。表现之一是美学理论的肤浅与趋同。在文本中触目可见的只是一些外来的新名词,仿佛引证新的东西就是创造新的东西,而对任何一种美学理论的哲学基础都缺乏深入的、批评性的反思。研究者们争辩着,维护着各自的美学观念,认为在他们之间存在着不同的学派。实际上,他们都在同一个哲学基地上用略显不同的术语表达着同样的主题。表现之二是审美趣味的普遍下降,以致于审美主体不能把自己的趣味转向那些真正具有审美价值的对象,却在一些平庸的作品上流连忘返。表现之三是审美鉴赏力的普遍丧失,在批判缺席的鉴赏方式中,生活中的美与丑经常被颠倒过来。于是,丑学取代了美学,模仿取代了创造,恭维取代了批评。美学什么都有了,就是没有生命、激情和灵魂。 我们就美学研究提出的新想法既不是面面俱到的,也不是细节上的,而是就最根本之点对美学研究的现状进行批评,目的是使它脱离那些无聊的语言游戏,重新返回到生命的轨道上来。 对美学研究的哲学基础的反思 在美学理论的研究中,通常存在着一种自然思维的习惯,即人们总是直接扑向自己所要研究的对象,如美、美的本质、美感、审美心理结构等等,而不先行反思,自己是把什么样的哲学观念带入到美学研究中,这种观念究竟是不是正确。在美学研究工作中带入的哲学观念并非天生就是合理的。当然,也有人预先就言明是在某种哲学观念(如马克思的哲学观念)的指导下从事美学理论研究的,但实际上是否真是马克思的哲学观念,这又是另一回事了。总之,这种自然思维的习惯不对自己的美学观念的哲学基础进行批判性的反思,这正应了维特根斯坦的那句俏皮话:“有根基的信念的基础是没有基础的信念。 ”(注:Wittgenstein:Ueber Gewissheit,Suhrkamp Verlag,1984,s.170.) 如果我们略去细节问题和那些被想象力所夸大了的差异不论,就会发现,国内的所谓不同的美学学派实际上都有着相同的哲学基础(注:这种情形不禁使我们联想起马克思对当时的青年黑格尔主义者的批判,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21页。),那就是苏格拉底、柏拉图肇始的知识论哲学。什么是知识论哲学?知识论哲学是哲学中的一种类型,其基本特征是把求知理解为人类的最根本的特征,并从这一特征出发去解释作为认识主体的人和外部世界的关系。这样一来,认识论就成了知识论哲学关注的核心,思维与存在的关系就成了知识论哲学的基本问题。知识论哲学还把美德理解为知识,进而把求知与道德上、政治上的教化紧密地结合起来。最后,知识论哲学强调从求知中蕴含的“真”出发去追求真善美三者的统一。从苏格拉底、柏拉图到黑格尔,知识论哲学一直是西方哲学传统中的主导性观念,直到克尔凯郭尔、叔本华、马克思、尼采等哲学家起来对这一传统进行挑战,它才陷入了窘境之中。问题还没有结束,这种窘境由于本世纪哲学家海德格尔对知识论哲学的批判而进一步被加剧了。(注:参阅拙文“超越知识论”,《复旦学报》1989年第4期。) 尽管现、当代西方哲学家已对知识论哲学传统进行了批判性的反思,尽管他们使用的术语也出现在国内的各种学术刊物上,但这一批判性反思的实质未被国内学术界所领悟,特别是,这种思想的闪电还远未照亮美学研究的园地(注:有人也许会抗议说,现、当代西方哲学和美学的许多思潮不是已被介绍进来了吗?对这一点,我并不否认,但我关注的并不是外观上的问题,而是实质性的问题,即不论人们在口头上或文本中如何谈论这些思潮,但蕴含在这些思潮中的真理还远未被他们所认识,在美学研究的领域里尤其如此。)。事实上,当前中国的美学研究仍然在知识论哲学的地基上打转,而不离开这一地基,美学理论的创新几乎是不可能的。美学研究领域中的知识论哲学的倾向主要表现如下: 一是把美学认识论化。这种倾向在美学的创始人鲍姆嘉顿那里已见端倪。他在《美学》一书中说,“美学的对象就是感性认识的完善(单就它本身来看),这就是美;与此相反的就是感性认识的不完善,这就是丑。正确,指教导怎样以正确的方式去思维,是作为研究高级认识方式的科学,即作为高级认识论的逻辑学的任务;美,指教导怎样以美的方式去思维,是作为研究低级认识方式的科学,即作为低级认识论的美学的任务。美学是以美的方式去思维的艺术,是美的艺术的理论。”(注:转引自朱光潜《西方美学史》上,人民文学出版社1995 年版, 第297页。)在这段著名的论述中,鲍姆嘉顿不但把美学视为认识论, 而且把它视为“低级认识论”,置于作为“高级认识论”的逻辑学以下。这充分表明,知识论哲学的传统对这位美学的创始人有着多么大的影响。 康德起初并不赞成鲍姆嘉顿把Aesthetik 这个源自希腊语的词(此在希腊语中的原义是感觉和情感)移过去称作美学,他在《纯粹理性批判》一书中仍然坚持把这个词理解为“感性论”,并在“先验感性论”开头的一个注中批评了鲍姆嘉顿。(注:Kant:Kritik der reinen Vernunft(1),Subrkamp Verlag 1986,s.70.)在康德看来, 美学虽然也涉及感性,但显然与认识论意义上的感性存在着重大的差异。在后来写作《判断力批判》时,康德已不得不接受Aesthetik这个词, 但他用得更多的不是这个词,而是它的形容词aesthetisch(审美的)。然而,在康德思想的发展中有一点始终没有变,即他主张把美学与认识论区别开来。在《判断力批判》一书中,康德开宗明义地指出:“为了判断某物是否美,我们不是通过知性把表象联系到对象上以求得知识,而是通过想象力(或者是想象力和知性的联合)联系到主体和它的快感或不快感。鉴赏判断因此不是知识判断,从而不是逻辑的,而是审美的。至于审美的规定根据,只能被理解为主观的。但是,所有表象间的关系、感觉间的关系,却可能是客观存在的(在这种情况下,这种关系就意味着一个经验表象的实在物)。”(注:Kant:Kritik der Urteilskraft,Suhrkamp Verlag,1989,s.115.)康德强调,美学中的审美判断与认识论中的逻辑判断存在着根本性的区别。为了加深读者对这一区别的认识,康德进一步指出:“用自己的认识能力去把握一座合乎法则和目的性的建筑物(不管它在表象的形态中是清晰的还是模糊的),和以愉快的感觉去意识这个对象是完全不同的。”(注:ebd.s.115.)康德认为,认识是通过感觉(Empfindung)达到对对象的“客观的普遍有效性”,而审美则是通过情感(Gefuehl)达到主体方面的“主观的普遍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