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由传统走向现代的过程,就是由封闭走向开放的过程。毛泽东深刻地把握到这一必然趋势,一贯倡导对外开放。他还根据现代中国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相应提出了较为系统的对外经济交往主张。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对外经济交往思想 经历过辛亥革命和受过五四运动陶冶的毛泽东,从青年时代就知道闭关锁国对于中国的危害,就懂得现代世界已不是一个封闭的世界的道理。1938年在谈到中国抗日战争问题时,他指出:“中国已紧密地与世界连成一体,中日战争是世界战争的一部分”,要取得抗日战争的胜利,“自力更生为基本立脚点。但中国不是孤立也不能孤立,中国与世界紧密联系的事实,也是我们的立脚点,而且必须成为我们的立脚点。我们不是也不能是闭关主义者,中国早已不能闭关”[1]。 毛泽东这里虽然说的是抗日战争的问题,但实际上也说明了中国与世界的关系,即中国不能再成为一个闭关锁国的国家了。在主张对外经济交往方面,较早的资料记载是1931年他与项英、张国焘一起签署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经济政策》。其中在谈到工业方面时指出,将操在帝国主义手中的一切经济命脉收归国有,允许某些外国企业在遵守苏维埃法令的前提下,另订租借条约,继续生产。[2] 毛泽东独自阐述他对外经济交往的思想是1936年他同斯诺的谈话中提出来的。他说:“如果中国真正赢得了独立,外国人在中国的合法贸易利益将会有比过去更多的机会”。“中国将同友好国家商订互助、互利和互相同意的条约”。“苏维埃政府欢迎外国资本的投资。中国过去未能利用外国资本使中国人真正得到好处。外国资本给群众带来很少好处,或者根本没有好处。只有在中国取得真正的独立和民主之后,才有可能把大量外资用于大规模地发展生产事业”。“人民政府如果建立起来,外国借款和外国投资应就只能被用来发展中国经济生活中的基本生产能力——特别是在全国范围内建设基础工业和引进科学的农业方法和农业组织。同南京的政策相反,对影响中国独立政治权利的外国投资,一概不予承认”[3]。1938 年他在同世界学联代表团的谈话中指出:“抗战胜利后,共产党的主要任务,一句话,是建立一个自由平等的民主国家”。“对外国和平通商,订立互利的协定”[4]。毛泽东不仅向外国记者和代表团提出了上述思想, 而且也准备在解放区把这一思想付诸实践。1941年5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的绝大部分经毛泽东加写和改写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尊重中国主权与遵守政府法令的原则下,允许任何外国人到边区游历,参加抗日工作,或在边区进行实业、文化与宗教活动”[5]。 1944年8月, 由周恩来起草的经毛泽东批准的中共中央关于外交工作的指示中谈道:“在双方有利的原则下,我们欢迎外国投资与技术合作”。在与外国人进行交往时,“必须站在我们的民族立场”。“我们一方面应加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而不是排外,另一方面要学习人家的长处,并善于与人家合作,决不是惧外”[6]。 这就规定了中国共产党在对外交往上的思想、原则立场和方针政策。1944年7月, 当英国记者斯坦因问到中国共产党在战后对中国工商资本采取何种态度时,毛泽东回答说:“不管是中国的还是外国的私人资本,在战后的中国都应给予充分发展的机会,因为中国需要发展工业。在中国和外部世界的商业关系方面,我们要以同一切国家进行自由平等贸易的政策,来代替日本把中国沦为殖民地的政策”[7]。 抗日战争后期,中国在同盟国中与美国的关系是最密切的。美国出于多重目的,也开始积极争取与中共建立直接联系。中共也把外交工作的主要对象转向美国。1944年7月, 中缅印战区司令部决定派以包瑞德为首的美军观察组到延安。在延安期间,毛泽东同美国军事观察组成员进行了广泛的接触,阐述了中共对国内外形势的看法,其中包括了对美开放的思想。1944年8月23日,毛泽东同谢伟思进行了长达6个小时的谈话。他指出,中共愿意在政治上与美国合作,“寻求美国对中国民主政治的友好支持”,以建立一个民主联合政府,结束国民党的一党专制。在经济方面,他指出:“中国必须工业化”。但是,由于缺乏发展经济的资金,“工业化只能通过自由企业和在外国资本帮助之下才能做到。中国和美国的利益是相同和相互关联的。我们可以在经济上和政治上互相配合。我们可以而且必须合作”。1945年3月13日, 他和谢伟思谈话时再次指出:“中国战后的最大需要是发展经济。但中国缺乏独立完成这一任务的必要的资本主义的基础。中国的生活水平这么低,不能采用进一步降低生活水平的办法来筹措所需要的资金”。为了打消美国同中国进行经济合作的顾虑,他向谢伟思阐明了中国的经济方针,说:“在未来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也不准备实现社会主义。还需要经历一个长期的民主管理私人企业的阶段”。他进一步分析了中美经济合作的互利性和可能性。指出美国在中国投资,只能使中美双方在经济上互利互助,而不会发生竞争。中国不具备建设大规模重工业的必要条件,不可能在高级的特制产品上与美国竞争。中国必须建立起轻工业,以首先满足国内市场,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我们发展轻工业为美国提供“投资”场所和重工业产品所需要的“出口市场”。中国所拥有的原料和能源产品可以作为美国对我们投资和贸易的补偿。[8] 毛泽东对与美国经济合作的设想,由于美国的扶蒋反共政策以及建国初期对中国采取的敌视政策,长期未能实现。 毛泽东在1945年中共七大上《论联合政府》的书面报告中指出:“为着发展工业,需要大批资本。从什么地方来呢?不外两方面:主要地依靠中国人民自己积累资本,同时借助于外援。在服从中国法令,有益中国经济的条件之下,外国投资是我们所欢迎的。对于中国人民与外国人民都有利的事业,是中国在得到一个巩固的国内和平与国际和平,得到一个彻底的政治改革与土地改革之后,能够蓬蓬勃勃地发展大规模的轻重工业与近代化的农业。在这个基础上,外国投资的容量将是非常广大的。一个政治上倒退与经济上贫困的中国,则不但对于中国人民非常不利,对于外国人民也是不利的”[9]。1946年5月3日, 毛泽东和中共中央根据当时的国内外条件,发出了《关于解放区外交方面的指示》,指出我们应采取和美国及英、法各国实行通商及经济合作的方针。“在两利的原则下,我们政府及商业机关应和外国商人以至外国政府直接订立一些经济契约,吸收外资来开发山东的富源,建立工厂,发展交通,进行海外贸易与提高农业和手工业”[10]。“在解放区美国经济事业的发展,须由我们的同意和赞成”[11]。“在订立这种契约时,只要避免不致因此而受垄断、受控制及受外间政治上的攻击”,“即应放手订立,允许外国人来经商开矿及建立工厂,或与中国人合作来经营工矿”[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