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在长期的革命战争和根据地建设中一直探索着适合政治军事斗争需要并与社会主义相联系的建国理论,到抗日战争时期才最终形成了“新民主主义”这样一种较为完整的表达方式,《论联合政府》将其目标规定为:建立一个既区别于欧美资产阶级执政又别于苏联无产阶级专政的新民主主义国家,并“在一个长时期中”产生一个“几个民主阶级联盟的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形态与政权形态”。毛泽东认为:在这一时期,多种经济成份并存并得到充分发展之后,再“开始”向社会主义转变。而中国革命胜利后,尤其是国民经济恢复之后,毛泽东的这一新民主主义社会充分发展观却发生了嬗变,导致了中国社会主义各项建设的迅速进行,在取得经验的同时也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历史教训。 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观形成于30年代末40年代初,即毛泽东思想的成熟期。其主要标志是《新民主主义论》等著作的发表。其主要表现是:毛泽东在阐明中国革命的新民主主义性质的同时,不但论证了中国革命必须分两步走,而且明确地规定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形态。毛泽东在1940年1月发表的《新民主主义论》一文中指出:“在这个新社会和新国家中,不但有新政治、新经济,而且有新文化。”首先,毛泽东认为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政治形态有两种形式,即“国体”和“政体”。关于“国体”,他说:“只要是殖民地或半殖民地的革命,其国家构成和政权构成,基本上必然相同,即几个反对帝国主义的阶级联合起来共同专政的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关于“政体”,即政权构成的形式问题,毛泽东认为:“可以采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人民代表大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区人民代表大会直到乡人民代表大会的系统,并由各级代表大会选举政府。”并说:“这种制度即是民主集中制。”其次,毛泽东认为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经济形态是多种经济形式并存。他说,“在无产阶级领导下的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的性质,是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力量,但这个共和国并不没收其他资本主义的私有财产,并不禁止‘不能操纵国民生计’的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这是因为中国经济还十分落后的缘故”。他认为“在这个阶段上,一般地还不是建立社会主义的农业,但在‘耕者有其田’的基础上所发展起来的各种合作经济,也具有社会主义的因素”。最后,毛泽东认为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文化形态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在观念形式上的反映”,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就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文化”。如果说此时毛泽东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认识虽然表现出其完整的科学体系,但基本上还处于“感性认识”阶段的话,那么,经过“三三制”和人民代表会议制等政权建设的实践而达到了峰巅,直到经过建国前夕的“理性认识”而完成了第一次飞跃——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召开,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观达到了成熟。但是,建国后,尤其是三年国民经济恢复之后,毛泽东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认识在实现其第二次飞跃的实践中,却改变了他最初的设想,压缩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充分发展期。 (二) 毛泽东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充分发展观,随着建国后第一批胜利成果的取得发生了嬗变。 1、时间的改变。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这是毛泽东新民主主义社会充分发展观的核心内容。毛泽东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曾一再论述中国是一个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经济文化落后的大国,在这样的国家里实现社会主义,不能操之过急,必须经过一个相当长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充分发展,先实现由农业国到工业国的转变,再开始向社会主义过渡。即“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发展到将来的社会主义社会”(注:《毛泽东选集》(合订本),1322,1320~1321、1368、132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9。)。1953年6月,中共中央接受毛泽东的建议,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即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他说:“有人认为过渡时期太长了,发生急躁情绪。这就要犯‘左’倾的错误。”毛泽东是辩证法的大师,他又从另一个角度说:“有人在民主革命成功以后,仍然停留在原来的地方。他们没有懂得革命性质的转变,还在继续搞他们的‘新民主主义’,不去搞社会主义改造。这就要犯右倾的错误。”(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81、81~82、90、23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出版,1977。)这里既没有急躁冒进,也不是单纯抓生产关系。但在具体的实践中,毛泽东却改变了他原来的设想。毛泽东是一个永不满足的人,不断革命是他的基本信条之一,他在批评建立新民主主义秩序时指出:“过渡时期每天都在变动”,“过渡时期充满着矛盾和斗争。我们现在的革命斗争,甚至比过去的武装革命斗争还要深刻。这是要把资本主义制度和一切剥削制度彻底埋藏的一场革命。”(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81、81~82、90、23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出版,1977。)他认为:“由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的提法不明确,“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比较好。于是他开始认定发展新民主主义就是发展资本主义,并开始把刚刚建立起来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相对稳定性与过渡性对立起来,结果是把原定为15年的步伐仅用了四五年一步到位,跑步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 2、根本任务的改变。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根本任务是大力发展生产力,完成资本主义国家在资本主义阶段完成的工业化、商品化、社会化和民主化,为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创造必要的物质条件。毛泽东把“大约百分之十左右的现代性的工业经济”和“大约百分之九十左右的分散的个体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作为“革命胜利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一切问题的基本出发点”。他认为“在革命胜利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还需要尽可能地利用城乡私人资本主义的积极性,以利于国民经济的向前发展。”(注:《毛泽东选集》(合订本),1322,1320~1321、1368、132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9。)建国后,毛泽东得出了“我们的资本主义不是太多,而是太少了”的结论。为此,刘少奇提出了“巩固新民主主义秩序”的主张。但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毛泽东在对国内的矛盾作了进一步的思考之后,断定“在打倒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以后,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即是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故不应再将民族资产阶级称为中间阶级”。在这种情况下,毛泽东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开始改变他原来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认识。其主要表现是:(一)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改变了原来设想的经过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充分发展,再向社会主义转变的思想,提出了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砍去了新民主主义社会这一发展阶段;(二)把以实现工业化——大力发展生产力为中心,变为以改变生产关系——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为中心;(三)毛泽东开始批评党内一些同志贯彻新民主主义的经济政策是“资本主义倾向”。(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81、81~82、90、23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出版,1977。)1955年9月毛泽东又夸大了资本主义在中国的发展程度,把新中国成立前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说成是“资本主义社会”(注:《中央党史参考资料》(八),243页,人民出版社,1980。),并断言:“一九五五年,在中国,正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决胜负的一年”(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81、81~82、90、23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出版,1977。)。毛泽东从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斗争来认识非社会主义经济因素,势必强调变革生产关系,在搞政治运动和群众运动中忽视生产力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