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审计 香港库务署隶署特区政府财政司库务局,主要负责政府会计有关工作,在每个财政年度(由当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后的5个月内,向审计署署长递交年度帐目,审计署审计后提交特区政府立法委员会。库务署每月要通过传媒和互联网向市民发表政府每月财政状况。政府会计的原则,主要是现金记帐方式。 香港审计署(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后由核数署改名)独立工作并对特区行政长官负责。审计署的目标是向立法委员会提供总体保证,确保政府公共开支及会计帐项均属妥善,并就受审机构(包括决策局、政府部门、专责机构、其他公众团体、公共机构)在履行职务时所达到的节省程度、效率和效益提供独立资料和意见。审计署的工作主要有两大块,一是审计帐目是否妥善(相当内地的财务收支审计),二是衡工量值式审计(相当内地的效益审计)。审计署署长每年向立法会主席呈交三份报告书,一份有关特区政府的帐目审计结果,另外二份关于衡工量值式审计的结果。衡工量值式审计,主要是就受审机构的履行职务时所达到的节省程度、效率和效益进行审查,根据政府帐目委员会主席提交立法局的一套准则进行。这套准则由政府帐目委员会及审计署署长双方议定,已为政府接纳。衡工量值式审计项目选取的准则主要有三条,一是受审项目的重要性,二是关系公众利益的项目。三是审计可能带来的影响,其工作主要为策划阶段、调查阶段、报告阶段。审计报告主要包括“五C”:标准、原因、实现、效果、结论和建议。从其实施结果看,其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政府接纳审计建议采取适当措施;二是引起了传媒广泛关注;三是市民对公务员的要求普遍有所提高。 (二)社会审计 香港会计师公会是香港唯一负责登记及负责监管香港会计专业的民间法定团体。 香港的社会审计主要是根据香港法例向香港会计师公会作注册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目前香港共有976家,其体制主要分为独资和合伙制。所有事务所的经营者及合伙人必须是持有公会颁发的执业证书的执业会计师。我们这次考察的毕马威等三家会计事务所,都是国际五大会计师行在港的分支机构。香港社会审计除根据香港公司法的规定,以第三者的身份作出报告外,还根据审计署的委托对公营机构进行审计。在对有限公司审计时,主要是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编订的审计准则并采取适当的核数程序来完成。而对公营机构审计时,除此之外,还应确保审计的内容符合特区政府及机构内部的各项法规。 此外,香港社会审计还协助企业建立能为公司带来持久效益的内部审计机制或重组内部审计机制。 社会审计除进行传统审计外,开始采用新的审计法——“审计2000”。“审计2000”的主导思想是深入了解客户的营运状况、评估各类风险并掌握关键性的风险,为客户提供更完善的服务。其与传统审计方法区别在于由过去的只对财务会计事项进行审核,变为由项目合伙人领导多元化技术人才组成的客户服务小组对整个项目决策进行审查其架构包括:分极策略、分析营运程度、进行风险评估,评核营运表现、改良过程,其优点是给客户服务小组和客户都带来了效益。 在审计技术上社会审计普遍使用电脑,通过电脑,审计人员可同时通过公司内部网络取得同一档案内的资料,也可将档案复制后用于外出审计,并将审计后的档案更新原有的档案,或外出审计人员向单位复核者报告工作进度,让其了解工作情况。 (三)内部审计 香港公营机构内部审计主要依据《内审师公会专业守则》、《资讯系统审计公会专业守则》以及本单位制订的内部审计规章来进行工作。其内审功能的发展也随着公营机构管理文化的变化而变化,目前香港公营机构实行权力下放与责任承担的管理模式,其内部审计也从结构、角色、审计方式上发生了变化,在结构上,内部审计由原来的集中审计转为分散审计,其角色也由“警察”变为监控顾问及催化者,审计方式也由原来的事后监督转换为事前审查,同时鼓励内审组与管理层结成伙伴合作关系,欢迎专业人员参入内审组,共同完成审计工作。内部审计除完成正常的审计任务外,还对资讯科技进行审计,其主要功能包括新开发系统的审计,现有应用系统的复检,基本科技建设及技术支援复检,发展及维修电脑辅助审计软件,利用电脑辅助审计软件进行审计以及特别调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