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于日前发出通知,决定对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进行清理整顿,所有无法律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自行设立的机构均需重新申报,清理整顿后的机构一律实行脱钩改制。 这次清理整顿工作的主要目的是:规范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资格认定;依据市场规则完成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脱钩改制;依法规范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对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指导和管理。 清理整顿的范围包括:与市场经济运行和市场经济活动有着密切关系,对维护市场秩序具有重要作用,并依靠专业知识和技能向社会提供经济鉴证服务的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含实行企业化经营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及其行业管理组织、如会计师(审计)事务所、财会咨询公司、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各种资产评估、价格鉴证、工程造价审计(审核、咨询)等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以及相关的行业管理协会、公会、管理中心等。清理整顿期间,所有无法律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自行设立的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均需重新申报,经清理整顿后,符合条件的,另行批准执业或实行合并。经清理整顿和撤并后,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一律实行脱钩改制,任何政府机关不得举办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也不得与其有任何经济利益关系。 据悉,目前国务院已成立了由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监察部、建设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务院体改办、国务院法制办等10个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专门领导小组,负责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清理整顿工作。有关部门正严格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积极落实相关工作,并力争在明年6月底以前完成清理整顿任务。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998年年底,全国已有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2万余家,具有经济鉴证类专业执业资格者16万多人,从业人员已达30多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