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署于今年4月出台审计长一号令《审计机关监督社会审计组织审计业务质量的暂行规定》,其中规定,对目前全国106家具有证券、期货执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检查,由国家审计署直接负责。正是根据这个“一号令”,国家审计署确定了全国范围内的45家有证券审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今年的检查对象。 目前国家审计署正在对有关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尚无法对这次检查中的注册会计师造假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 国家审计署近日披露了其中几件较为典型的案例,涉及“中华”、“京都”、“重庆华源”、“山东临沂天成”、“大连中华”、“深圳国正”、深圳兴蒙”、“沈阳”(改制后称“沈阳华伦”)、“深圳蛇口中华”(改制后称“深圳天勤”)等9家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据了解,在这9家会计师事务所中,有关部门已对“中华”和“京都”两家进行了严肃处理,对于另外7家,国家审计署将分别给予警告,并移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处理。 国家审计署有关人士指出,依据“一号令”的有关规定,对具有证券、期货执业资格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将成为国家审计机关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今后他们将进一步加大这方面工作的力度。在今年抽查45家事务所后,明年仍将安排一定数量的事务所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