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注意执法部门新的违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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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江西审计与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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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1999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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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推行“收支两条线”之后,在很大程度上规范了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收执罚行为,堵塞了收费上的漏洞。但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新的违纪现象。

      1.开具收费收据不规范。一是收费收据上无交款人、无数量、无标准;二是多项收费并开;三是收费收据上不写明收费对象;四是张冠李戴将一些已取消的收费项目名称改为仍在执行的收费项目收费。这样混淆了是非,让检查者无法判定真伪。

      2.以临时收款收据代替正式收款收据。即以当时未带正式收款收据为由随意写个便条收款,称“来单位结账后补开正式收据”。其结果去补开正式收款收据的人廖廖无几,临时收据无形中成了正式收据。

      3.超出规定部分不开收据。即实行规定内外收费,在规定范围之内如实开具收款收据,规定以外公开以办公办案经费不足为由拒不开收款收据。

      4.用单位内部收据代替正式收款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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