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誉评估方法 (一)割差法 割差法的公式是: 企业的商誉评估值=企业的整体资产的评估价值-企业各单项资产(含可辨认、确指的无形资产)评估价值之和 割差法运用的理论是:当企业整体交易时,其交易的价格与企业净资产之间的差异被确认为商誉。如果两个企业净资产相同,但由于所处地理位置不同,经营管理能力不同,会导致其实际获利能力不同。在企业的存续期内,这种差别将持续下去,从而形成企业商誉。但由于割差法的抵减项目只包含了可确指的无形资产,从而把除商誉之外不可确指 无形资产也包含在了商誉之中,因而并不科学。 (二)超额收益法 超额收益法公式之一(超额收益资本化法): 商誉的价格= (企业预期年收益额-行业平均收益率×该企业的单项资产评估价之和)/适用的资本化率 超额收益法公式之二(超额收益折现法): 商誉的价格= i=1 式中:Si代表企业第i年预期收益;r为折现率;i为预期的年份;n为预期超额收益的年份数。 超额收益法的理论依据正是把商誉定义中企业所取得的超过同行业的盈利予以资本化。但事实上,企业的超额收益不一定全部是由商誉所带来的,可能还有其他无形资产的作用。当企业规模越大时,超额收益法的准确性越低,所以它通常适用于中小企业。 二、评估中应注意的问题 1.用来评估的平均收益额(或超额收益)是采用净利润还是采用现金净流量。有许多人在测算这一指标时,参照了损益表模式,仅测算了未来年份的净利润。但多数则更愿意使用现金流量,以保证其客观性。 2.折现率与资本化率的选择使用。折现率与资本化率的使用将直接影响到商誉价值的确定,现行法规并未明确规定折现率是否等同于资本化率,许多人认为二者通用,事实上二者具有明显区别。折现主要是把未来的收益按货币时间价值的要求转换成现值,应按照货币时间价值的要求采用安全利率加风险系数确定折现率。而资本化率是代表该行业基准的收益率,是确定投资回收期的标准,根据它可以计算出该企业超额获利的水平。一般采用同行业基准收益率作为资本化率。 3.关于未来收益的预测。实践中有两种观点,一种是不规定预测前提,而是根据评估日前若干年损益表、资产负债分析,确定企业的真实收益。调整的项目包括:(一)非营运项目;(二)不经常发生的项目。在此基础上根据未来预测期限内(预测期限一般设定为5年,以后若干年通过使用第5年的数据按永续年金折算)的收益,按每年中可能出现的政治环境、经济环境、金融市场环境(包括利率、汇率变化)进行调整,计算出各年份的可能收益作为计算的基础数据。另一种是根据评估日前若干年的损益表结合资产负债表,分析出企业评估日前真实的盈利后,再确定一个5年期的预测前提,这个前提应遵循国家现有的法律、法规及会计处理原则。预测内容应包括: (1)假定5年预测期内我国的法律、法规仍为现实状况而无重大变化; (2)经营业务所涉及到的国家和地区的政治、法律、经济政策与现实状况相比无重大变化; (3)经营业务在正常情况下不受物价大幅度变化的影响; (4)未来年限内国家的税收政策、金融政策、利率、外汇政策及汇率在正常范围波动; (5)主要投资项目预定的时间和进度如期完成,并取得预期收益; (6)没有出现其他不可预测的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