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8月23日至8月27日,审计署法制司派员赴深圳市,会同审计署驻深圳特派员办事处(以下简称“深办”),严厉查处深圳兴蒙等6家会计师事务所为企业出具虚假验资、审计报告问题。 今年以来,深办在对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及其支行进行审计中,先后发现深圳协力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兴蒙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国正会计师事务所、原深圳东华会计师事务所、原深圳中法会计师事务所、原深圳唐人会计师事务所(以下分别简称“协力所、兴蒙所、国正所、原东华所、原中法所、原唐人所”)等6家社会审计组织涉嫌弄虚作假,为深圳一辉、泰宝、泰明3家企业出具虚假的验资报告、审计报告,且涉及资金数额较大,情节恶劣。 经深办查证:今年以来,该办在工行审计中发现的协力所出具的一辉公司1996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兴蒙所为一辉公司出具的截止1996年12月31日的验资报告和1997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国正所为一辉公司出具的1998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原东华所为泰宝公司出具的1995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原中法所为泰宝公司出具的1996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为泰荣公司出具的1996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深圳中法会计师事务所为泰宝公司出具的1997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社会上的不法分子以原唐人所名义为泰明公司出具的1998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均为虚假报告。 1999年2月,深圳鑫诚会计师事务所(前身为协力所)因出具虚假验资报告、审计报告,被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深注协”)撤销,曾为一辉公司出具1996年度会计报表虚假审计报告的合伙人金颖昭也因屡次造假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并处以罚款1万元。 兴蒙所、国正所为一辉公司出具的1996年度虚假验资报告和1997年度、1998年度会计报表虚假审计报告,均是国正所合伙人、注册会计师高开心所为。高开心在1998年1月通过中间人承接一辉公司实收资本及会计报表的审验业务,在未到委托单位核实中间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的情况下,出具了验资报告,并将验资报告日期倒签为1997年2月18日,然后在虚假验资报告的基础上出具了1997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1999年1月,高开心签署的一辉公司1998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也没有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另外,高开心还私刻兴蒙、国正所财务专用章开出收据,收取审计费用58万元,仅将其中的18万元存入国正所银行账户中。1999年8月6日,深注协根据深办的建议,对高开心作出了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并罚款1万元的处罚。 原东华所为泰宝公司出具的1995年度会计报表虚假审计报告是由注册会计师孙某(东北某大学教授)签署,1994、1995年孙某曾在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过注册登记,以后没有作过登记,据深圳君合会计师事务所证明,孙某在改制前已将关系转回原单位,改制后也未在东华所执业。 原中法所为泰宝公司出具的1996年度会计报表虚假审计报告,为泰荣公司出具的1996年度会计报表虚假审计报告,由吕琦签署;深圳中法会计师事务所为泰宝公司出具的1997年度会计报表虚假审计报告,由郑良贞签署。事务所改制前,吕琦是原中法所主管业务副所长,改制后,是中法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1998年10月受聘到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 原唐人所1998年度为泰明公司出具的年度会计报表虚假审计报告由李正旺签署,此人没有在深注协注册为注册会计师,深圳正理会计师事务所证明原唐人所没有这个人,审计报告上的事务所印章系伪造。初步认定是社会上的不法分子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