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培训是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的前提 录用高素质的人员只需制定和贯彻实施“人员录用办法”即可。而培训则是事务所的长期措施。培训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执业道德培训,具体内容有:执业的一般原则和准则、事务所文化、时代精神、对客户的责任、对同行的责任等。二是专业知识培训,主要有:注册会计师相关专业知识培训及其新知识更新。培训方式主要有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所内学习;举办短训班:送出去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培训班;事务所人员之间进行交流,相互学习;实习、自学考试等其他培训。 明确分工、建立责任制是质量内部控制的关键 第一,明确分工。一是事务所根据业务规模、区域和管理需要等设置相关的部门,进行部门分工,实行部门经理负责制,具体负责业务承接和业务人员委派督导、咨询等。二是部门根据自身业务性质和规模等进行类别细分,分组管理,明确各组职责。三是根据具体业务进行人员委派,实行具体业务项目负责制。四是项目负责人视项目特点及事项具体人员分工,逐级负责。 第二,项目管理。项目管理主要是将具体业务项目,按审计风险的高、中、低来划分,实施事先、事中、事后控制。具体业务项目,按照职责范围和分工,各自采取相应的策略,即是否接受委托,如何委派人员,怎样降低风险,如何出具报告等。 第三,检查、考核。通过检查和考核可以分析分工负责制是否科学合理,从而完善分工责任制。检查考核可以定期,也可不定期,可以单项,也可综合等方式进行。 规范工作底稿是内部质量控制的基础 第一、形式上的规范。事务所首先根据自身的业务范围,如审计、资本验证、资产评估、业务咨询等大类分别建立工作底稿体系。其次结合该类业务的性质和特点,按照有关制度、准则的要求,制定本事务所统一的工作底稿项目和格式。 第二、内容上的规范。主要做到记录清楚,推理有据,引用资料详实,审计结论明确。 三级复核是质量控制的“防线” 所谓三级复核就是指事务所项目负责人、部门经理和主任会计师对具体项目工作底稿逐级审查最后签发报告的制度。 第一,项目负责人复核,主要是对下属人员形成的审计工作底稿逐项复核,仔细核实每一重要事项的审计程序、步骤、数字、审计方法是否妥当,记录是否全面,勾稽关系是否清楚,判断是否正确,结论是否恰当。 第二,部门经理复核,是对项目负责人完成了详细复核之后的工作底稿中重要的审计证据,重要的会计账项,重要的审计程序执行以及审计调整事项等内容进行复核。 第三,主任会计师复核,是对审计过程中重大会计审计问题,重大审计调整事项及重要的工作底稿等内容进行复核。检查审计人员是否遵循本所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审计过程是否存在重大遗漏,审计事项测试是否充分,证据与结果是否一致等。在逐级复核过程中,复核人员应作复核记录,书面表示复核意见,对复核中发现的问题应逐级督促人员答复、处理,并形成审计记录,一并归入工作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