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内部审计模式 我国目前内部审计机构隶属关系大体有三种:一是财会部门在内部设置审计机构,由会计主管领导;二是内部审计机构在组织上与财会和其他职能部门处于同等地位,由总会计师或主管经营管理的负责人领导;三是内部审计机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总经理)直接领导。同时,内部审计机构除受本单位的领导外,还要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业务领导。 目前,股份制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可供选择的组织模式,按隶属关系划分,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董事会领导的组织模式;二是由监事会领导的组织模式;三是由董事会、监事会双重领导的组织模式;四是由总经理领导的组织模式;五是由经济师领导的组织模式;六是由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领导的组织模式。董事会或监事会领导的组织模式应是现代企业中内部审计机构模式的最佳选择。当然,由于我国现代企业组织形式的一些特点,采用总经理领导型审计模式也不失为一种较好的选择。以上几种模式可根据企业具体情况采纳。 二、转变内部审计的职能、方法,以加强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最终目标 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多元化和企业管理的现代化,单纯的事后审计的方法已无法对企业的经营活动作出全面、科学、准确的评估。因此内部审计必须广泛采用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相结合的方法。首先对企业的计划、决策进行审计,审查其是否可行;然后再对计划、预算的实施,方案的落实和决策的执行,经济效益及工作效果进行现场控制,并推断未来,边审核边分析边纠正,从而使经济活动过程始终处于良好的状态;在经济活动结束后再对计划、预算、决算和方案等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或有重点的分析、审核、评价,以总结过去,提出改进的建议。 三、适应现代企业内部管理需要,不断拓展内部审计工作范围,帮助企业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 在企业尚未设立税务会计机构的情况下,内部审计机构应从企业经济利益出发,更多的担当税务会计工作方面的责任,一方面监督企业按时足额地计算缴纳税款,另一方面也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帮助企业节税。 四、逐步健全内部审计职业规范,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素质 按照国际大多数国家的惯例,内部审计师必须有学士学位,并要求获得注册资格。根据我国目前情况,在选拔内部审计人员时应当充分考虑其学历、资历,同时对现有的内部审计人员按现代审计工作的要求进行培训。另外,应尽快研究制订有关注册内部审计师的考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