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仁怀市审计局在市“同级审”工作中,以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为重点,着重审查财政部门是否存在财政资金分配和管理使用中不真实、不合理、不合法,税务部门是否存在有税不征、税收流失等问题。经审计,存在以下问题。 1、市财政部门未按规定及时下拨兑现农业税减免款47.5万元,而是将此款在年终划缴国库,虚增当年收入。 2、预算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到位,至1998年底累计欠拨专项资金247.6万元,其中市教委108.1万元,市水电局96万元,市民政局43.5万元,由于资金未及时到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的实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未能充分体现。 3、未及时足额代缴地方教育附加。按市府文件规定,应由市财政部门代扣代缴各预算单位职工基本工资1%的地方教育附加投入教育事业,1998年应代缴代扣地方教育附加30.8万元,但在执行过程中,实际代扣代缴1.5万元,少扣缴29.3万元。 4、市地税部门存在对个别纳税户欠缴税金未及时清缴,个别税种征收不足,如资源税征收,全年完成任务5.3万元,实际上,应征额与实征额之间有较大差距。由于此税种零星小额,征收成本和难度大,仍存在税收流失问题。 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审计局已根据有关财经法规提出了审计意见,下达了处理决定,引起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财税部门已提出整改意见并逐步落实,如农业税减免款47.5万元已处理了帐务,归还了原款,并将下拨兑现;欠拨的专项资金已组织将拨付到位;未代扣代缴的地方教育附加已扣缴,税务部门已采取措施清理欠税,并与市政府签订责任状,强化税收征管,杜绝税收流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