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山西大同市财政局获悉:该市将对总分类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的印刷、销售和使用实行监管。各单位必须在7月30日前持已购买或使用的三种监管账簿到同级财政部门办理监管登记手续。 会计账簿是全面、系统地记录和反映一个单位经济业务活动情况的重要载体,是编制会计报表的重要依据。会计账簿监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监管会计账簿实行定点销售。销售单位由市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后,发给“山西省会计账簿定点销售单位”牌匾。 1999年各单位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的会计账簿,但必须在7月30日前持已购买或使用的三种监管账簿到同级财政部门办理监管登记手续。2000年起正式使用监管的三种账簿,使用未经财政部门监账簿的单位,由县级以上财政、审计、税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工商、税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年检,财政、税务部门停供收据和发票。同时,财政、审计、税务部门进行检查、审计或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对单位会计事项进行审计验证时,未经监管的会计账簿不得作为检查验证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