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预算外资金管理有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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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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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1999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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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在1996年10月就及时出台了《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确立了全额单位预算外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差额单位和自收自支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全部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的机制。在具体工作上,他们坚持“四个固定”:一是固定人员。由综合科牵头,预算科和办公室骨干组成稽核组,要求稽核人员必须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保证了稽核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固定时间。开发区票据稽核时间固定在每季度末的最后一周,雷打不动。三是固定内容。为了保证票据稽核收到实效,根据国务院、省、地有关预算外资金管理精神,并结合开发区实际,固定了票据稽核的八个内容,即所使用票据是否合法,票据的填列是否规范,票据内容是否真实,票据保管是否完善,票据是否存在混用现象,收费项目是否合理,收费标准是否合乎规定,所执收执罚的资金是否上交财政专户。由于稽核内容比较全面,从根本上保证了稽核质量。四是固定通报。每季度末稽核结束后,财政局都要及时把稽核结果予以通报,以此鼓励先进,鞭策落后。

      目前开发区专户管理单位达到100%,预算外资金上交率达100%,从根本上杜绝了截留、坐支预算外资多现象,使预算外资金管理出现了良性循环的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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