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几种作弊手段及审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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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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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1999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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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大头小尾。行为人要求收款人在填制收款凭据时,在“收据联”或“发票联”上填写不真实的夸大的金额,在其他联上填写实际金额,从而贪污其差额。这是一种常见的又较隐蔽的舞弊手段。审查方法是:观察支出或费用额与其内容是否相应、合理,其“收据联”或“发票联”是否复写填制,发现疑点再深入追查“存根联”、“记账联”或获取其他证明材料。应注意,同一报销人不同时间报销的某项费用金额应不同,若总是很相近,可能有大头小尾情况。

      2.一票二用。行为人运用同一业务的同一张发票或发票附件重复支取款项。具体表现有:(1)用发票和发票复印件或发票附件(如:随货联)在不同时期分别支取货款,重复部分占为已用;(2)把银行转帐支付凭证(或附发票遗失说明)报销一次,随后又用发票以现金支付一次,占为已用。审查方法为:审核支出业务有关原始凭证是否齐全,是否原件,若非原件手续是否完整。对于报销与发票开具时间间隔过长者,应追溯查证以前是否已报销支付过相同的费用或货款。

      3.早收晚解。行为人把收到的现金暂不记账,私自挪用,待下次收到款项时,始作上次分录,依次推移挪用收入款。早收晚解具体又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收到款项时直接挪用不作任何记录;另一种是收到款时作现金收款记录,但不作现金交存银行记录,挪用现金账面余额。前一种情况审查时可把单位的各类在用收款凭据(含发票)存根与已记入账的记账联划码核对,对已开具未入账的收款凭据追踪审查;对零售部门可把已收款与销货记录、存货抽盘相结合。后一种情况,则可观察企业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是否长期以一个较稳定又超限额较多的余额保留,若有此类情况,可进行突审盘点。

      4.无证记账。俗称“飞过海”。指无会计凭证依据而进行账务处理的行为。表现形式为:(1)无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又非结账或更正错误(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规定,只有结账或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2)既无原始凭证又无记账凭证,凭空直接记账。审查方法为:审核货币资金或其他非货币资金主要业务的记账凭证是否有原始凭证,若有则复核其真实性,其内容与记账凭证的内容是否一致。同时,审查日记账、重要明细账,观察是否有缺记账凭证编号的发生额记录,并通过账户中对应科目作深入审查。

      5.抽巷子。行为人在销售货物时开发票,但将发票副联及存根联销毁,或借口遗失被盗,货物不交账或少交账,全部或部分占为已有。审查时,应从企业销货业务各环节联系进行,查验企业销售部门的销货记录与财务部门收入账是否一致,检查财务已入账发票号码的连续性,对断号发票的存根进行追查,同时结合存货盘点,对已发出未记收入的未达账详查其款项收缴情况。

      6.结总增列。行为人在汇总凭证和结账等过程中,加计付出数时故意多加,虚增凭证或账面付出金额,以达到舞弊粉饰的目的。如在结总现金日记账、工资汇总表时,故意多加支出,减少账面余额或加大实发数,贪污溢余现金。审计时,应对现金日记账发生额加总数进行复核,并复核其余额正确性,对于汇总原始凭证的会计凭证,应全面复核其汇总金额是否有差异。

      7.结总减列。与结总增列属同一类手段,行为人在汇总凭证和结账过程中,加计收入总数时故意少加,减少汇总凭证或账面金额,以达到舞弊粉饰的目的。审查方法与结总增列相同。

      8.暗渡陈仓。行为人把已不需偿付的又不引人注意的债务,转入行为人编造的债权入账户中,从中取款贪污。审查方法是,对单位偿付记录中债务人含糊,或账龄较长的债务,查核其付款原始凭证(银行转账凭证)上收款人是否债权人,是否取得债权人合法收款收据。付款批准手续是否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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