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支出预算批复环节的审计,对于提高预算执行的时效和增加预算分配的透明度具有很重要的意义。但怎样实施这一审计内容可按以下方法进行: 1从时效性角度考虑,审查财政部门是不是在本级人大批准本级预算后30日内向各部门批复预算,必要时有选择地延伸部分一级预算单位,看其是否在财政批复预算后15日内,批复所属各单位预算。 2从预算指标分配角度考虑,审查财政部门是不是按照人大批准的预算足额向各部门批复,有无预留预算指标情况,少量预留指标的原因是否合理。检查的方法一是将财政编制的本级财政支出预算总表中年初支出预算数,与各业务管理职能机构处、科、股指标帐上反映的已落实到预算单位或项目的数字进行核对,看总体上的差额是多少;二是将人大批准的预算数与财政预算各业务管理机构的指标进行核对,看预算上预留了多少指标;三是将预算下达各业务管理机构的指标与这些机构批复各部门的预算进行核对,看各业务管理机构预留了多少被分配指标;四是延伸部分一级预算单位,看其有无将财政批复的属于下属单位的预算指标留在一级单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