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查处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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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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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1999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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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六里桥地带正在建设中的水利部水利调度综合楼,是用来搞水利调度的吗?大楼的建设资金又从哪里来?当接到署里对水利部1998年中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的任务时,审计人员便将这座大楼当作了一个重要目标。

      大楼的建设资金从哪里来

      在调阅有关账簿后,审计人员发现大楼的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11个单位的集资款。在与大楼的开工审计报告对照后,审计人员注意到实际参加集资的单位与开工前审计报告中提到的集资单位不一致。原报告中拟参予集资的多是水利部的直属单位,而实际参加集资的大多是地方水利厅、局;开工前审计档案中所取的会计凭证也与实际的有关会计凭证不一致,存在篡改会计凭证的行为。在请示审计署领导后,审计组决定,一查到底。

      审计组重点对集资方之一的中国水利投资公司的集资来源进行审计,审计查明,水利调度综合楼的资金来源主要系违规集资。

      1995年该大楼工程正式开工前,为了证明其投资落实、来源正当,水利部基建办公室弄虚作假改写了记账凭证,将1993、1994两年安排的2550万元小型基建拨款中的1700万元改写为水利部所属的11家企事业单位的自筹资金,并于1995年5月12日发出了《关于安排部水利调度综合楼投资的通知》,该通知明确“1995年安排投资5000万元用于主体工程建设”,而实际上并未安排。1996、1997年,水利部又分多次下达该项目基建拨款6100万元。

      1997年7月,由于建设资金不足,水利部党组会议决定由各位部领导负责集资,每人不少于5000万元。1997年11月至1998年11月间,水利部基建办通过签订《集资协议书》,以“对方可以得到与出资相应的建筑面积使用权30年”为条件,收取11家地方水利机关、地方及部属企业集资款14600万元。1997年12月、1998年7月,水利部规划计划司又两次下达该项目自筹投资计划计21000万元,其中通过上述集资款安排14600万元,其余6400万元至今没有落实。至此,下达给该项目的投资计划已达到29650万元,超出“批准”的投资额12650万元。至1998年底,该项目已到位投资23250万元,已完成投资2313276万元。

      文件里面有秘密

      水利调度综合楼地上28层中接待大厅、商务、餐饮、会议用房5层,写字间10层,客房13层,地下有2层,水利调度用途不明显,似为高档写字楼。那么,这座楼又是怎样立项的呢?

      审计人员通过其它渠道找到了两份文件,一份落款为1993年4月18日,是水利部向北京市计委提出的《关于申请水利调度综合楼立项的报告》,该文件发文序号为“水规计〔1993〕276号”。另一份落款为1993年6月18日,是北京市计委给水利部的《关于水利部水利调度综合楼立项的批复》,发文序号为“京计基字〔1993〕第2006号”。按上述“批复”,该项目以“建防洪抗旱减灾监测中心、水利调度中心,完善长江、黄河等七大流域防汛移动通讯集群,形成全国防汛通讯网络系统,以及部属流域机构、企业在京设立联络机构,与日本合作建立中国灌溉排水技术开发培训中心”的名义立项,“批准”的工程总规模为4.62万平方米,总投资为17000万元。

      审计人员首先对第一份文件产生了怀疑。熟悉水利部机构设置变革情况的审计组知道,水利部的规划设计司应是1994年以后设置的,该司前身为水利部计划司,因此,在发文序号上不该出现“水规计”字样。同时,审计组从水利部档案处也没有找到这份文件。由此,审计组断定这份“立项报告”有假。立项报告有假,“批复”又岂能保真?审计组遂对北京市计委的“批复”产生怀疑。

      经调查,审计组获悉,北京市计委从1995年1月启用了新公章,且新公章的直径为42mm,而旧公章是40mm。也就是说,那份所谓的北京市计委1993年的“批复”文件上盖的却是1995年后的新公章!联想到1993年国家出台的一系列重大政策,审计人员终于弄清了制造两个假文件的真实目的。

      水利部实际上从1993年便筹划建设此楼。1995年,当大楼正式要立项、开工时,为了规避国家计委的监督,制造该楼立项早于上述中央6号文件发布日期的假相,水利部某些人伪造了所谓立项报告,同时串通北京市计委,并由北京市计委伪造了日期倒签为1993年6月18日的所谓“批复”。审计组通过甄别这两个文件的真伪,终于从立项的根本上将建设此楼的合规性予以推翻。因此,审计组建议,将此楼交由国务院处理。

      审计组的同志们谈到了一个共同体会:在开展部门审计时,审计文件常可从源头上发现一些违规违纪问题。

      1998年3月,审计署派出的审计组针对水利部挤占其他水利工程项目基建拨款,安排用于住宅、办公及业务用房、机关食堂及车库建设共计2000万元的问题,在《审计署关于水利部1997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决定》中要求水利部“应将上述超计划项目资金在1998年计划安排中从住宅办公用房等项目计划中扣减,转入水利工程项目投资计划。”对此决定,水利部有关部门辩称,其住宅及办公业务用房超计划的问题已经国家计委批复同意。在审计署农业审计司的一再要求下,1998年6月,水利部将给国家计委的规计计〔1997〕75号文《关于要求调整部分水利基建项目计划的报告》一文送交审计署农业司。经查实,该文件实系1998年印刷的假文件,总共只印刷了15份,主要目的是为了蒙混过关,以达到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目的。

      以上只是水利部“利用”文件的一个比较极端的例子。利用文件改变水利资金投向,挤占、挪用水利资金,则被水利部的某些人用得极为娴熟。审计组在这次审计中还发现一起水利部利用文件调回南水北调资金6550万元,且在多次审计中,没有按规定向审计署派出的审计组提供相关资料。水利部没有将这笔资金用于南水北调,而是利用这笔资金存定期存款、牟取利息,乱借乱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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