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的基本情况 (一)银川铁路分局等8个行业14个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统筹人员共计114386人,其中离退休人员42055人,占参统人员的36.7%; (二)经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经贸委、煤炭工业局确认,8个行业14个单位应移交1997年年末滚存结余基本养老保险基金6144.3万元,经审计核实只移交了3784.7万元,仅占应移交额的61.6%; (三)移交前的1998年1~8月,这些单位的职工基本统筹养老基金收入19754万元,支出23512.6万元,支大于收3758万元,超支19%; (四)8个行业14个单位1998年1月—1999年2月已从统筹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上划中央5289.6万元,而中央在此期间只下拨了1322.7万元,还有75%的基金未下拨; (五)截止1999年2月底,14个单位应向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移交统筹基金1911.27万元,但只有5个单位移交基金1006.57万元,占应移交金额的52.7%,尚有9个单位904.7万元的基金未移交地方统筹机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统筹机构不健全。这次审计的14个单位,只有6个单位设有职工基金养老保险专门机构,有8个单位未设置机构,只指定兼管人员。 (二)各行业实行封闭管理,造成基金核算办法、企业缴费比例、养老金发放方式、计发标准各自为政,未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如铁路、煤炭行业按权责发生制核算,其他行业按收付实现制核算。管理方式差异很大,有的按全额管理,有的实行差额缴拨管理,企业按规定统筹的养老基金除分别按各行业统筹规定留足外,剩余全部上划中央各统筹部门,这就造成实行差额缴拨管理的行业往往因中央下拨的基金不到位,影响了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或全额发放。从审计情况看,8个行业企业缴费比例平均为企业工资总额的22.8%,超出国家规定2.8个百分点,但各行业缴费比例相差悬殊。最高的达47%,最低的只有3.5%。由于企业缴费比例的不统一,企业养老基金的统筹积累也差异很大。比如,煤炭系统离退休人员占该系统参统人数近50%,企业缴费比例虽然很高,但统筹的养老保险基金还不够发放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经审计核实,每年将有6千多万元亏空;而民航、金融系统企业缴费比例虽然很低,但这两个系统离退休人员很少,每月足额发放离退休养老金后,基金还有结余。 (三)虚报、瞒报滚存结余基金。按有关文件规定,宁夏煤炭厅应移交统筹养老基金4254万元,建行宁夏分行应移交统筹基金286万元。但审计核实,煤炭厅应移交数并无资金相对应,实际上是个空数;建行宁夏分行只有78.5万元基金移交。两家共有4461.5万元应交基金,根本无资金移交地方。另有3个单位原无移交基金,审计核实应移交基金2101.5万元,属瞒报行为。 (四)统筹行业执行国家规定不统一,管理不规范。审计中发现,有的企业不按行业规定比例计提养老基金,扩大养老金发放范围,提高养老金发放标准。有的单位违反规定提前办理退休手续,造成多发养老金314.5万元,少提养老金213.2万元;个别单位还存在多提养老基金、未按规定时间向自治区社保局解缴结余基金、统筹的养老基金未纳入财政专户储存等问题。已设置专职机构的企业,对基金的管理也未独立,基金同企业财务混在一起,很难算清谁挤占了谁,体现不了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 三、审计建议 (一)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建立和完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要把统筹的养老基金从企业财务中完全分离出来,实行独立核算,避免互相挤占挪用。 (二)实现移交行业统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七统一”,即:统一设置有独立财务能力的专门机构;统一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统一企业缴费比例;统一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统一养老保险金的发放范围,计发标准,发放办法;统一建立职工个人账户;统一基金核算办法,做到规范化管理。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审计机关要加强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缴、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