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企业多计国家财政补贴的几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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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宁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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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1999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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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账面有而实际库存无粮油,套取国家粮食费用利息补贴。某国家储备粮库账面反映库存水稻194吨,经审计实际无库存达三年之久,套取国家粮油费用利息补贴近30万元。

      (二)计算粮油费用利息时未将粮油升值款扣除,造成多计国家利息补贴。某粮食局未将粮食升值款130余万元扣除,有意多计利息补贴12.54万元。

      (三)未能按计划进度调粮,人为地将库存粮油入账,实际库存无粮油,造成多计国家粮食补贴。某国家储备库在粮食未入库时,采取先入库存方式,多计国家补贴达35万元之多。

      (四)将议价粮油擅自转为保护价粮油,套取国家财政补贴。某粮库将议价玉米3.2万公斤转为保护价,多计国家财政补贴3.2万元。

      (五)将往来账目转入应收政策性粮油费用账户套取国家粮油利息费用补贴。对某局粮食清查审计中,发现“应收粮油费用利息补贴”账户挂账53.16万元,经详细审查,发现该局将“其他应收款”转入“应收粮油费用利息补贴”账户达五年之久,借机套取国家补贴。

      (六)不按国家调整利率计算财政补贴,仍然按以前利率计算资金占用费,造成多计国家财政补贴。某局按此种方法多计国家财政补贴4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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