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执法力度明显加大。16年来,各级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人员始终以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为己任,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严格审计执法,不断提高审计执法水平,加大审计执法力度,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特别是1994年《审计法》颁布实施以来,审计机关从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的高度出发,立足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实施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审计执法力度明显加大。据不完全统计,自1994年以来的5年间,我国审计机关通过开展预算执行审计、金融审计、国有企业审计、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等审计工作,查出了大量违反财经法规问题,并依法作出了处理,已上缴财政510多亿元,减少财政拨款和补贴60多亿元,追还被侵占挪用资金470多亿元,共为国家增收节支1100多亿元。 近年来,以预算执行审计为例,1998年预算执行审计的深度和审计处理的力度都比前两年有了新的进展,提出的加强预算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更具有针对性,为各级政府和人大加强预算管理和监督发挥了重要作用。 由于审计执法更多地关注国家财政拨款较多、关系国计民生的项目,朝着逐步摸清国家资产家底的方向努力,因此,越来越受到党政领导的重视。有的地方党政领导同志将审计誉为“经济雷达”、“经济警察”。一些地方党委、政府的常务会、办公会经常要求审计部门列席,在重大经济问题决策方面更多地听取审计机关的意见。 ——审计执法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不断加大。以1998年开展的粮食清查审计为例,审计机关不但基本查清了政策性粮食企业占用农业发展银行粮油贷款情况,核定了新增财务挂账和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数额,为解决粮食企业财务挂账和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提供了依据,还查出各类严重挤占挪用收购资金、骗取国家补贴以及贪污公款等违法违纪案件1181件。其中,已处理结案560件,166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27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据统计,1985年至1998年,全国审计机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案件有8046件,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有6105人。另外,近年来,一些地方审计机关根据党委政府的要求,认真开展了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于完善干部考核制度,惩治腐败,促进党风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审计执法环境明显改善。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审计工作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在这种大环境下,审计机关通过抓内部管理和基础工作建设,利用多种形式扩大对外宣传,督促落实审计决定等工作,使社会各界对审计执法有了更多的了解,普遍能够做到积极配合审计执法,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审计执法环境越来越好。 ——审计法律制度基本完善和监督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加强审计立法工作,推进审计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是提高审计执法水平,加大审计执法力度的基础。为发布施行《审计法》、《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健全的审计执法监督保障机制是依法审计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审计机关在完善审计执法监督保障机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形成了包括审计复核、审计行政复议和审计行政应诉等环节在内的审计执法监督保障机制。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颁布后,各级审计机关正组织广大审计人员认真学习,正在为10月1日开始实施行政复议法,进一步健全审计执法监督保障机制做好准备。 目前,全国有23个省级审计机关设立了审计法制机构,复核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并对本单位和下级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一些审计机关通过审计复核、复议和审计执法检查,纠正了一些违反审计程序、处理、处罚不当的问题,维护了被审计单位的合法权益。对检查中发现的有代表性的问题,及时向人大、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作了汇报,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 ——当前审计执法亟待解决的问题。审计机关面临的突出问题就是审计执法水平和执法力度与党和国家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原因在于审计人员的素质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为此,审计机关必须优化审计人员结构,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建立竞争激励机制,完善和规范审计人员的录用、考核和奖惩制度,提高审计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加大干部交流和轮岗工作的力度;完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考试制度,加紧培养一批审计业务骨干;加强作风建设,提倡“落实、扎实、老实”的优良作风;坚持不懈地抓好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各项廉政规定,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廉政纪律的行为,从严治理审计队伍,保持审计机关清正廉洁、客观公正的良好形象,真正建立起适应审计工作发展需要的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审计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