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级审”要常审常新

作 者:
汪平 

作者简介:

原文出处:
中国审计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1999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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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一度的“同级审”(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已经拉开序幕。作为每年都要实施的项目,“同级审”需要常审常新。

      “同级审”要常审常新就不能仅仅在程序上打主意。一次“同级审”既然不能面面俱到,倒不如把审计内容排排队,先排出每年都必须审计的内容,如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等,再将其余分分类,每年选择一些方面查深查细,其他的掌握概况,一个周期(如一届政府任期)内轮流详审一遍。这样,既能集中力量打歼灭战,解决审计力量不足、审计时间过紧的问题,又能做到全面反映与重点解剖相结合,使之常审常新,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财政资金项目名目繁多,一次“同级审”难以查全查清,应按轻重缓急,可普查也可分类查;可查收入、拨付也可查实际使用;可查使用效益也可查资金管理等等。每年重点检查的内容不宜过多,但凡检查的重点都必须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才能真正起到作用,也才能“新”得起来。

      现在有些单位把前一年度相关审计项目资料搜集起来充实报告,应该说是可行的;然而问题是这些资料是零星的、无序的,不少还是过时的,可用部分不多,写作人员往往硬做文章。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是: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的统筹性,在制定审计项目计划时,对下一年度的“同级审”的重点和工作报告的内容要有一个通盘考虑,有意识地将本年度审计项目与之衔接;具体实施时,再将审计时间尽量后移,如移到审计实施前一月或一季。这样,既能为工作报告提供翔实、有用的资料,又能增强年度审计工作的特色和审计项目的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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