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乡镇财政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1、审计面比例偏低,轮审周期太长。乡镇财政审计一般由县级审计机关财金科负责审计,由于人员少,力量不足,加之审计对象多,轮审周期太长。以浙江省富阳市为例,每年只能按排3-4个乡镇进行审计,全市25个乡镇,需要6至8年才能轮审一次。而乡镇长任期一般只有3年,一个乡镇政府调换两届也不一定轮到一次财政审计。 2、审计范围覆盖面不足,深度不够。目前对乡镇财政审计主要侧重于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自筹资金的收支活动以及政府机关的财务收支活动,未能延伸到镇财政税务所。现行财政体制乡镇一级不设金库,镇财政税务所系市财政税务局派出机构,负责乡镇财政的税收征缴和财政资金管理。如果不对镇财政税务所进行审计,就不能全面弄清乡镇财政收支的活动过程,特别是预算收入的真实性、合法性。 3、审计目标单一,内容狭窄。目前乡镇财政审计目标侧重于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较少过问效益性,在审计内容上,重点检查财政收支中有无违纪违规问题,对财政资金的来源、运用和管理等情况监督不够。 4、审计方式单一,方法陈旧。在审计方式上,对乡镇只进行事后监督,没有进行事前、事中监督,对一些违法违规问题没有能够及时发现制止纠正。在审计方法上,仍停在“就帐审帐”,未能对实质内容进行延伸,未能对整个财政活动过程进行跟踪调查、综合和分析。 5、审计处理力度不够。对乡镇财政审计中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存在着处理偏宽、执法不严的情况,削弱了审计监督作用。 应采取的措施。 1、科学安排,缩短轮审周期。轮审周期过长,影响对财政收支的有效监督。由于审计机关人力有限,要缩短轮审周期,只有在合理安排、精心组织方面动脑筋。一是和乡镇长离任审计统筹考虑,凡是当年或上年已经对乡镇长进行了离任审计的乡镇,可以暂不安排财政审计,对间隔时间较长的乡镇优先安排审计。二是和“同级审”结合起来,在“同级审”时可以延伸审计若干个乡镇财政。 2、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扩大乡镇财政审计范围,在审计深度上下功夫。乡镇财政审计要延伸乡镇财政税务所,以加强对乡镇税收征管工作的审计监督,防止税收流失,确保国家税收政策的执行,使乡镇财政审计更全面更完整。 3、调整审计内容,突出审计重点。要根据乡镇财政职能的转变和财政工作改革等新情况,及时调整审计内容和重点。要逐步将审计重点从财政收支违纪违规问题转移到乡镇政府执行政策,财政资金管理和资金效益审计。 4、改进审计方法,把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审计调查,做好乡镇财政的综合分析工作。要对影响乡镇财政收入的大户进行跟踪调查,就某一问题查深、查透,就共性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信息,帮助乡镇政府制订完善制度,发挥乡镇财政宏观调控应有的作用。 5、加大审计执法力度,增强审计威慑力。对一些审计查出的违纪问题,处理偏轻,执法不严,不利于廉政建设,不利于乡镇经济的发展,也影响审计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