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隐瞒收支规模,偷逃国家税金 表现形式:将应纳入当年收支核算的收支事项通过“往来”科目核算,直接影响当年收支规模并少提税金。如一家执法部门,1997年度将应纳入当年收入的四项收费收入508448.40元,直接记入“暂存”科目核算,占当年已列作收入1892188.18元的26.87%。除核算期内于“暂存”科目中直接核算支出31973元外,年终将上述四项“暂存”余额调帐:用于冲减当年支出139205.50元,冲减“在建工程”余额337269.90元。调帐后,上述四项“暂存”明细科目无余额。 结果分析:该单位通过以上帐务处理,共计少列收入508448.40元,少列支出177178.50元,少提税金27456.21元,减少当年净结余309813.69元。因此,所提供的报表资料带有很大程度的虚假性,为政府摸清家底,实行宏观调控,以及财政部门实施财政管理增加了难度。 二、以“往来”转“往来”,形成帐内小金库 表现形式:仍以上述单位为例,该单位1997年年终调帐,冲减专项资金,暂存款第四项资金共计1969259.34元(其中暂存款1596674.04元实为非往来性资金),调帐冲减“在建工程”余额1866267.46元,同时再记入“暂存”——应付未付科目收方103190.88元。此项调帐看似关系清楚,金额平衡。实际上,通过调帐已完成了以“往来”转“往来”103190.88元的会计处理。 结果分析:上述以“往来”转“往来”资金103190.88元,结转下年后,其“暂存”性质已无明确往来指代关系,实际上形成单位帐内“小金库”。 三、将营业外收入等直接记入往来科目,隐瞒收支规模,用于扩大基建规模和接待、补贴等支出。 表现形式:对一家医院审计时发现,该院将药品调价升溢1000059.07元,药品回扣收入976117.86元(其中已支用接待费、福利费等606278.21元),全部以往来科目挂帐,发生的支出也于往来科目中直接核算。 结果分析:一是由于该单位隐瞒了大量收入,造成报表净结余反映为大额红字的虚假现象,以期将包袱转嫁给财政。二是长期以往来挂帐,形成帐内“小金库”。 四、财税部门将违规退库资金和按规定提取应纳入预算内管理的税收附加直接记入“暂存”科目,且在其中直接核算超支经费和本部门发生的支出。 表现形式:县财政1996年决算时,退库543.2万元,通过“暂存”科目核算全县各部门超支经费。县农税部门,将按规定提取的1996、1997年两个年度的农业税附加直接记入“其他暂存”科目挂帐。经审计发现,该部门用于基层单位的房屋维修及购车资金77000元,已于该科目中直接核算支出。 结果分析:违规退库于“暂存”核算超支经费支出,直接影响实际收支规模,实际发生的收支被消化在预算笼子之外。农税附加按《农业税条例》规定属政府所有,专项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和城镇福利设施建设,应纳入预算内管理;通过“暂存”核算混淆了政府资金与部门经费的界线;直接从中核算本部门支出,属越权行为,且摆脱了政府的调控。 五、虚列支出转往来 表现形式:财政部门将上级追加的专项支出列支转“暂存”;预算执行单位虚列支出转“暂存”。 结果分析: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虚列支出转“暂存”,多属上级追加指标时间较晚,当年难以完成专项投资额所致,建议应在总预算净结余科目中建立专项资金明细项目具实核算。预算执行单位虚列支出以“暂存”挂帐应严格控制。审计中发现,有的将结转资金用于扩大非生产性基本建设和补贴等违纪支出,甚至出现少数财务人员利用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将“暂存”巧立名目挂帐,然后转出居为已有,形成贪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