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慧眼识得账外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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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中国审计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1999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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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3月在预算执行税收征管情况审计中,我们通过对某厂出租房屋纳税情况的审计调查,顺藤摸瓜,查出该单位一笔数量不小的账外资金。

       迅速出击 收集证据

      进点审计调查时,我们发现该厂临街的房屋全部出租了。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却没有发现房屋租赁收入。这引起了我们的怀疑,遂向该厂会计询问,会计含混其辞,不予合作。审计组认为其中肯定有问题。通过调查发现,该厂给承租人出具的租金收据为白条,结算形式为现金,审计组将有关证据一一收齐。

      假账蒙混 慧眼识别

      面对确凿的证据,该厂会计只好将账拿了出来。一本收入数额为70690元的账和白条摆放在审计人员面前。经审计组认真审计,发现其中仍有三个疑点:一是账面数额70690元中含利息收入,而收据反映的全部是房屋租赁收入;二是收据整洁、笔迹清晰,不像是1998年度出具的收据;三是账面反映无支出。为了进一步搞清事实真相,我们要求该厂出纳将银行存款账和现金账及库存现金提供出来,以便进行核对。出纳拿出了一个余额为3万多元的存折,但未提供银行存款账和现金日记账。当我们认定该厂提供的是假账、假据、假存折时,该厂会计狡辩说:“租赁收入都已入账了,你们不信,我也没办法”。我们再次要求对方提供现金日记账,并向他们指出,承租人是以现金结算的,如果入了账现金日记账应该有反映。这时,该厂会计无可奈何地承认:“提供给你们的资料都是假的。”并将账外资金的真实账目提供出来。通过审计调查,终于查明了16万元的账外资金。同时,我们还发现该厂利用工会账隐瞒销售、房屋租赁收入、其他收入和各项赔款等29万元,前后合计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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