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挺起脊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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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中国财经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1999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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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现行的内部审计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审计”,至少存在如下问题:

      1.在组建上的被动性。我国内部审计的组建带有浓厚的行政命令色彩。过多地依靠行政干预建立起来的内部审计机构很难受到企业的重视,从而也很难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2.内审体制的不合理性。我国内部审计实行的是单一的厂长经理模式,这一模式的缺点非常明显:一是不能监督上司,使厂长经理们成为实质的“自由人”,二是不能监督同级。

      3.过分强调监督,使审计与被审计双方关系很不正常,忽视服务职能。内部审计的职能应以查错纠弊为主还是以防错防弊为主呢,而现在的情况恰恰相反,在各种正式的文件规定中,强调“监督”的多,提倡“服务”的少。这种过时的指导思想,是阻碍内部审计作用发挥的一个重要思想因素。

      4.内审人员定位不清。由于指导思想上的误导,多数内审人员未能摆正自己的位置,他们要么将自己置身于企业管理之外,俨然以国家监督员的姿态,到处指指点点,从而把自己推到企业与广大职工的对立面,使自己陷入孤立无援,不受欢迎的境地,导致正常的审计工作无法开展;要么将自己等同于厂长经理的行为工具,处处依厂长经理的旨意行事,甚至成为厂长经理挟私整人的一根“棒子”;要么由于工作不好开展,或处处不得人心,转而心灰意冷,对内审工作不管不问,或充当好人,从而使内部审计形同虚设。

      怎样逐步建立与完善我国的内部审计呢?

      1.改革内审建立的方式。取消现行这种一刀切的作法,除上市公司外,内审机构的设立由企业按照自愿的原则自行组建,不搞机构对口。

      2.改革管理模式。内审机构不一定非得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工作,事实已经表明,这种单一的管理模式弊多利少。

      3.明确内审目的,改变双重身分。现代企业内部审计的目的应该是审查、评价、反馈企业内部控制系统和有关部门有关人员的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为企业领导和管理单位提供服务。

      4.转变职能,提倡服务职能。充分利用内审人员熟悉财经法规制度、精通财务管理的优势,树立内审人员以法律服务为宗旨、以防错防弊、监督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性为手段的新的审财观念,是现阶段内审发展的最佳选择。

      5.全面提高内审队伍人员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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