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

——铁路运输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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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技术经济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1999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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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路运输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计的内容

      其核心内容就是:(1)对企业资产、负债及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审计;(2)监督其资产保值增值。具体包括:

      1.资产审计。(1)固定资产帐实是否相符,计价是否正确,报废、拆除的固定资产是否已作销帐处理,有无固定资产闲置现象,有无提前报废、少提或不提折旧,在建工程中是否有已交付使用的资产;(2)有无未进行资产评估擅自转让、出租国有资产或无偿、低价转让作股或租、出借资产不收取资金占用费、租金;(3)货币资金是否安全完整,有无私设小金库;(4)存货计价是否一致,有无长期积压现象;(5)无形资产、递延资产计价是否正确,摊销是否符合规定;(6)债权债务是否真实正确,有无长期挂帐和坏帐;(7)成本费用核算是否符合一贯性原则。

      2.负债审计。(1)有无在往来帐中将已实现的销售、其他收入等挂在应付款或预付款中;(2)有无虚构收入调节利润行为;(3)预付费用和长期、短期应付款的计提、支付是否准确;(4)有无偷漏各种税款。

      3.损益审计。(1)注重审查企业有无少计、多计或挂帐不摊成本费用以及固定资产的转让、出售、盘盈、盘亏、毁损、报废和在建工程的净收益是否计入当期损益;(2)有无潜在亏损;(3)对外投资取得的利润、股利、利息是否作为投资收益计入利润总额;(4)利润分配有无侵犯国家利益。

      4.对所有者权益的审计。(1)审查国家投入资本的变动情况,注意是否有抽逃注册资金,实收资本是否真实。(2)审查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及未分配利润的正确性。资本公积的形成是否合理,盈余公积的提取、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并经批准,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公益金只能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不能挪作他用,未分配利润是否含应上交国家的税费等。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计的方法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计中资产、负债及损益的审计方法。除传统的审阅法、核对法、盘点法、查询法等审计方法外,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计应结合自身特点,采用一些新方法。

      1.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法。通过对定量的数据审查,得出国有资产是否保值增值,企业法人履行情况的定性结论。

      2.统计抽样方法。随着现代企业规模与业务范围的扩大,传统的判断抽样法已不适应。在数理统计和概率论基础上的统计抽样法,免除了人为的主观性,比较科学、客观,有利于规避审计风险,值得提倡。

      3.开展计算机系统审计和计算机辅助审计。前者指审计人员对产生会计数据的计算机程序进行审计;后者则是利用审计软件把计算机作为一种工具的审计。它们都是企业电算化的必然产物。

      4.运用重要性原则,关注审计风险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指标审计的方法

      1.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基本考核指标的审计。根据铁道部的规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是铁路运输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基本考核指标,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期末所有者权益÷期初所有者权益)×100%

      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等于100%,为国有资产保值;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大于100%,为国有资产增值。鉴于目前铁路运输企业的亏损状况,亏损企业应暂用减亏额作保值增值指标。

      2.考核指标中应注意扣除因素的审计。在考核期内:(1)因国家对企业的各种投资增加的资本金;(2)因国家专项拨款,各种建设基金增加的资本公积金;(3)企业按国家规定进行资产重估,评估增加或减少的资本公积金;(4)企业按国家规定进行清产核资增加或减少的所有者权益;(5)企业接受捐赠增加的资本公积金;(6)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其他增加或减少所有者权益的因素。

      3.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的辅助指标审计。以保值增值率作为考核指标其优点是落实了企业负有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反映了国家所有者的基本权益要求,且能够直观反映国家投入资本的保全与增长速度。但由于铁路行业的特殊性,在进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计评价时,必须结合国有资产的经营效益进行,增加经营效益指标作为参考指标。

      (1)净利润上交率=(净利润上交额÷实收资本)×100%

      (2)经营性资产收益率=(净利润÷经营性资产)×100%

      其中,经营性资产=所者权益-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是指国家所有者权益形成的福利性和社会公益性等资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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