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与技术

——企业虚构利润的手法及审计对策

作 者:

作者简介:

原文出处:
江西审计与财务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1999 年 05 期

关 键 词:

字号:

      企业虚构利润时,为做到使账务处理合法化,常常采取以下手法:

      1.故意虚减费用,以求多计利润。企业为了增加利润,常采用少提或不提折旧费的方法;或使已发生的当期支出暂不入账;或少计不计当期应负担的利息支出,转移期间费用。审计应根据各单位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选用审计方法,如采用复算法将企业应提的各项费用,按规定的提取(存)比率及计提范围逐项计算,以核实记账凭证上的科目名称及金额的正确性;采用核对法,将企业的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的对账单核对,以查明费用的支付金额及付款时间,判断企业利润的真实性。

      2.利用“跨期摊配”账户调高利润。当企业经济效益不好或发生严重亏损时,常常是将应摊的费用少摊或不摊,把本应由当期负担的费用当作待摊处理,减少本期的成本费用,人为调高利润;或者采取应预提的费用不预提的作法,虚增利润。审计机关应对跨期费用的真实性进行审查,采取审阅法,并详细审核每项费用的发的情况;采用核对法、查询法审查跨期费用是否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摊销和预提,有无经常变动摊销和预提方法,以调低成本,调高利润的情况。

      3.利用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调高利润。企业为完成本期利润指标,利用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故意调低存货成本,调高利润。当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时,企业为虚减产品成本,选用能减少本期材料耗用的计价方法,人为调低发出材料成本,以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当材料按计划成本计价时,企业为虚减产品成本,利用“材料成本差异”账户进行调节,有意多分节约差异或少分甚至不分超支差异,以达到压低发出材料成本,调高利润的目的;企业为虚增利润,还会利用在产品成本的计价方法调节产品成本,以达到虚减成本,多计利润的目的。审计机关在审计企业账目时,应将审查重点放在“原材料”、“材料成本差异”和“产成品”三个账户,采用审阅法审查有关存货的明细账,并采用盘点法和调节法核实在产品数量的正确性,采用复算法验证存货发出计价的正确性。

      4.利用结算资产账户调高利润。企业为了虚增销售和利润,虚构债权,或将应收账款长期不予转账,实际上是死账呆账;或少计不计坏账准备。以上做法一则虚列资产和收益,二则使管理费用发生虚减,利润虚增。除此之外,企业还会利用“其他应收款”账户预提收入,人为调高利润。针对这些情况审计机关应采用审阅法逐一审查往来账户的发生额及余额,用核对法将应收账款明细账与总分类账余额进行核对,将应收账款的账表单证相核对,并对账龄长、金额大的账户进行重点审计;检查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和账务处理,同时,为核实以上业务的真实性可采用询证法进行调查。

      5.利用销售业务虚构利润。一是虚构购销业务,多计收益。审计人员应审查该项业务的发票等原始凭证,并与产品销售明细账加以核对,以确定业务的真实与否。二是一般在年终时,开具空头发票虚构本年产品销售收入,次年初用红字发票冲销,并声称是退货业务。审计人员应审查年终和次年初的发票存根,并与销售明细账相核对,不难发现其弊端。三是将分期收款发出的商品提前入账,虚列当期的销售收入。审计人员应仔细审阅有关分期收款销售合同,查明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并将此日期与记账凭证上所反映的销售实现业务日期进行核对,就可发现提前入账的虚列销售。四是对退回的销售、销售折扣和销售折让不冲减销售收入、虚构利润。审计人员对销售的退回应审阅产品入库单和产成品明细账,审查二者是否都有退货的记载,并查看产品销售明细账是否有冲减销售的记录。对销售折扣与销售折让的审计,则要审查产品销售明细账,核实折扣与折让业务是否冲减了销售收入。

      6.待处理财产损失长期挂账,隐瞒财产损失、盘亏,以虚增利润。当企业经营不好时,将因经营不善、上当受骗等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及固定资产报废清理造成的损失长期挂账,不及时予以处理,从而虚增利润。审计机关针对这一情况,应采用审阅法,仔细审查“待处理财产损益”明细账及有关原始凭证,查明其形成原因,并对长期隐瞒不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挂账损失进行重点审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