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头市出台委托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会经费的提取、拨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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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南方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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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1999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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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已组建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机关、学校、社会团体等单位,都必须对照国家和上级有关计拨工会经费的法规、政策进行自查补交,经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的被查欠交经费的单位应按规定五天内办理补缴入库,对逾期不补缴的,除加扣滞纳金外,各总工会将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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