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7部门将对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情况进行执法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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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资产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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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1999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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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国务院批准,监察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审计署、国家工商局、国家粮食储备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决定,从4月至8月底,围绕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情况进行执法监察。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县、乡(镇)两级政府落实粮改工作领导责任制的情况;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执行粮食购销政策的情况;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管理粮食市场职责的情况;粮食资金封闭运行及财政拨补到位情况;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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