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利用多提手续费的手段截留国家税收。基层税务机关在计提代征代扣手续时,采用扩大范围(把大额属常规渠道入库的税收纳入代征代扣的范畴内)和提高计提比例的办法多提手续费,谋取本部门的利益,从而截留财政收入。 2.利用收取咨询费的手段截留国家税收。有个别税务所从一些属本所管辖范围内的单位大肆收取咨询费,这种行为从表面上看是税务部门损害了辖区内单位的利益,但实际上是截留国家税收,因其交咨询费的单位都得到了实惠,少交纳所交咨询费几倍乃至几十倍的税金。 3.利用罚款的办法截留国家税收。近几年来,基层税务机关以经费困难,基本建设任务大等理由,一边申请地方政府全额返还罚没收入,一边向各税务所、室下达罚没任务并且以各种奖励的方式(有的奖金高达罚没收入的30%)要求各所、室完成任务,各所、室接受任务后,大肆从企业收取罚没款,有的将应缴入国库的税收也以罚没款的名义收到局机关,直接占有国家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