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审工作的现状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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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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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1999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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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内部审计的现状

      内部审计制度是在实行改革开放,建立国家审计机关的同时建立起来的。1985年8月《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要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大中型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建立内部审计制度设立审计机构。

      内部审计制度是在政府行为的干预下建立的,而非企事业单位的内在需要。是否设立机构,如何配备人员,能否开展工作,很大程度取决于单位领导对内审的认识程度,结果一遇精简或合并机构,内部审计便首当其冲。许多部门和单位把内审视为国家审计机关的“内线”。内审得不到单位领导信任,不了解单位内部重大经济活动,难以充当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内部审计一方面受国家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对本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国家利益;另一方面又要受本单位行政领导,工资福利由本单位解决。业务运作的“外向型”与行政待遇的“内靠型”使内审人员进退维谷。据1994年资料,全国7.8万个内审机构平均每个只有专职审计1.28人,兼职审计1.36人,一年审计3.25个项目,这对数以百万计的被审计单位,犹如杯水车薪。

      二、大力发展内部审计的对策

      1.努力提高人们的审计意识。《审计法》第29条以法律形式明确内部审计的地位,这是西方国家所没有的。从“要我审”转变为“我要审”。内部审计也需要通过自身的努力,来换得一席之地。

      2.积极培训内审人员。

      3.开拓审计领域,提高审计质量。内审不仅审查企业经营活动和财力收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查处以权谋私、挥霍浪费、截留挪用等问题,维护所有者权益。还要从决策、技术、生产、流通等环节着手,按资金活动的轨迹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追踪审查,从查错防弊财务审计的圈子跨出来,进入供、产、销、人、财、物的广阔领域,审计企业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分析各种资源和资金的投入与产出,所费与所得的对比关系,鉴证和评价各级经营者经营责任的履行情况,针对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投资回报率。

      如何保证内审决定的实施

      1.本单位领导要重视支持。

      2.掌握政策,注意分寸。

      3.建立审计信息反馈制度。第一,要使用“落实内审决定通知单”随内审决定中需要落实的问题分项填写“通知单”,并随内审决定发给被审部门。要求被审部门落实后,将调帐、补充款项的凭证种类、日期、编号等详细情况填写在通知单上返回内审部门,使审计部门清楚审计决定的落实情况。第二,要建立审计复查制度。内审结束后,主管部门可在规定日期内派出少量人员到被审单位检查内审决定落实情况。第三,要保证内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内审人员每次到被审单位检查时,必须将上次审计决定落实情况检查一遍。在此基础上可接着上次检查的内容继续检查。这样不但可以保证审计时间的连续性,而且可以保证审计内容的完整性,能够避免不法单位人为地钻空子。

      4.加强与其它经济监督部门的配合与协作。

      5.实行必要的制裁措施。内审人员必须挺直腰杆,认真行使自己的职权,对那些拒不执行审计结论和决定的直接责任人员,单位负责人以及其它有关人员,要按照《审计条例》的规定,根据承担责任的大小,采取警告、通报批评或罚款等相应的制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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