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企业新增财务挂帐主要构成 1.违反财经法规造成的净损失占用5468万元。通过清查审计发现由于粮食企业自身经营管理不善等多种原因而导致损失。至1998年5月31日止,浙江省粮食企业违反财经法规造成的净损失占用农发行贷款5468万元,其中挪用贷款经营期货、股票造成损失2806万元;挪用贷款购置非生产性固定资产造成损失120万元;挪用贷款对外投资和联营造成损失258万元。 2.因各种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占用农发行贷款4958万元。其中人力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1592万元,人为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3366万元。 3.由于粮油市场变化,企业内部管理不善形成粮食企业巨额的经营亏损,占用农发行贷款达79400万元。 4.按财务制度规定尚未摊人损益的费用开支占用农发行贷款268万元。 5.财政补贴未及时到位形成财务挂帐,至1998年5月底全省粮食企业因政策性补贴未到位挂帐108106万元。经延伸调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累计结转未拨付粮油政策性补贴资金达49069万元。 6.粮食企业移用部分粮油差价或补贴导致挂帐。 7.转移利润、虚假销售,扩大亏损。 8.违反规定逆价销售,造成亏损挂帐。 9.粮食企业盈亏不实。 10.部分财政、粮食主管部门,截留、移用上级专项补贴导致挂帐。 粮食企业不合理占用农发行贷款挂帐136516万元主要构成因素 1.全省粮食企业附营业务占用农发行粮油贷款80197万元。 2.全省粮食企业因粮油收储业务需要而购建的生产性固定资产占用农发行粮油贷款28917万元。 3.全省粮食企业自行挤占挪用农发行贷款用于粮食生产经营以外的占用17845万元,其中: (1)兴建宾馆、饭店等占用10491万元。 (2)兴建办公用房占用1552万元。 (3)兴建职工住房占用622万元。 (4)对外投资和联营占用5016万元。 (5)经营期货、股票占用3054万元。 (6)经营房地产占用1893万元。 (7)系统内拆借占用。 4.全省粮食企业农发行贷款被其他部门挤占挪用达5176万元,其中地方政府调用资金26万元,外单位借款占用4058万元,个人借款占用91万元。 5.全省粮食企业按制度规定未列入损益的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占用438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