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即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与规定税率的乘积,而应纳税所得额是在企业已确认利润的基础上进行纳税调整后计算而得。因此所得税审计的关键就是对利润总额的确认及调整。由于环境利润的形成是企 业各项收支配比的结果,所以应从收支两方面进行审计。 一、检查企业年度内收入 1.检查销售收入是否全部入帐 企业在以现金方式直接结算的情况下,为逃避税收将取得的收入不入账而作为小金库的资金来源;或者收到现金时在帐面上反映为应付款项的增加,而企业支出时再处理为应付款项的减少。因此,对那些往来款项发生频繁的往来户要予以关注。如果以冲现金方式进行结算,企业应按税法规定来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但有的企业采用迟开发票或不及时入帐方式将税款递延,将已形成的收入在预收贷款(或其它往来)内长时间挂帐。在检查中,不仅核查企业下一年度初有无属于本纳税年度的收入,还要结合其结算方式对有关的产品出库,发运情况及销货发票、销货合同进行审核,检查企业内部基本建设部门和生活福利部门等领用、消耗本企业产品是否按规定列入了产品销售收入,检查企业发生的销货退回是否理由充分,手续完备,有无人为调节收入。 通过检查产成品管理部门的期初结存等本期收、发、存数量,结合企业财务帐面期初结存与本期收、发存数量及产品单位成本、推算企业本期实际发出产品的总成本。若发出产品总成本高于损益表中反映的商品销售成本,则可能有部分收入未入帐。未入帐销售收入可根据发出产品总成本乘以销售成本收入率减去损益表中所反映销售进行测算。销售成本收入率即损益表中所反映产品销售收入与销售成本之比。 2.检查其它业务收入 随着企业由单一经营转向多种经营,其他业务收入所占比重逐渐增加。所以对其他业务收入的审查不容忽视。对照其他业务支出的合理性,看与相关收入配比是否真实,有无截留隐瞒,只报支出不记收入,甚至将其他业务收支帐外循环,以致偷逃税款。 二、检查费用的列支和计提标准 1.检查产品成本支出 首先,应检查产品成本内是否列支了企业购置不动产,无形资产及对外投资,应由税后利润支付的各种罚款、滞纳金、损失等不属于成本范围的支出项目。其次,检查直接材料耗用计价方法的一贯性,有无人为利用计价方法来调整产品成本,若按计划成本计价,则应注意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的正确性。最后,审阅产品耗用的直接费是否相关,并复核费用分配结果的正确性,进而推移出影响利润的余额。 2.检查工资及相关性费用支出 在对工资及相关性费用检查时,应检查企业实际列入成本及费用中的工资及相关性费用是否在规定列支标准范围之内,对差异额进行调整。 3.检查计提和摊销性费用 凡是折旧年限、摊销期限与税法规定不一致,计提其它各种费用的计算基础及比率不符标准,计提利息利率高于国家同期贷款利率部分均需调整。检查折旧的计提不通过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复核并重点检查缩短折旧、摊销期限逃避所得税缴纳情况。 4.检查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 税法规定,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部分准予扣除。但是,为防止企业借捐赠转移利润,纳税人必须通过中国境内非盈利性质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扣除。应检查营业外支出科目,对那些非公益性的捐赠以及借捐赠之名的各种违规赞助性支出,要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三、检查列支于成本费用中的不允许扣除项目 所谓不允许扣除项目是指税法不允许扣除,但企业已作为扣除项目而予以扣除的各项成本费用和损失。包括企业的资本性支出,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未形成资产部分不予扣除,违法经营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事故赔偿非公益性捐赠,各种赞助支出,与收入无关的支出,都要进行纳税调整,由税后利润支出。与收入无关的支出、各种赞助及罚款等重点应审查营业外支出借方发出情况。 四、检查投资收益项目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应用 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应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收益的企业为避税就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收益。按成本法核算投资收益,只有在被投资企业分利时才反映投资收益的增加,否则帐面不反映投资收益的增减情况。企业核算投资收益采用的方法是否正确,应确定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之间的投资关系,看其是否具有控股权并应按正确的核算投资收益的方法进行调帐处理。对企业帐面上已反映的投资收益和调整的投资收益应检查是否有完税证明。完税证明应有当地税务部门盖章及企业分利说明。 总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是一项涉及面广而又细致的工作,它直接关系到企业一定时期内的经营成果。它的目的不仅在于促进企业依法纳税,而且要规范其经营行为,维护国家财经秩序,客观地反映其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及损益情况,对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