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经济生活中出现许多新的经济业务,要求会计制度进行规范。过去,我国实行计划经济,不会发生破产、兼并、债务重组等问题。而现在,这些问题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都出现了。像债务重组业务就很多,如用产品抵债,用股权抵债,甚至用企业资产去抵债等等,这些经济业务已经发生了,会计不去规范,所提供的信息就不真实,就会导致经济的混乱。因此,经济生活中出现的新的经济业务,要求会计制度作出规定。 第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进一步分离,所有者的多元化,尤其是私人资本的介入,给会计核算提出了新的要求。企业经营者出于不同的利益考虑,可能要破坏这些规则,而政府部门作为社会管理者就要制定规则进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好不好,取决于管理者与经营者两者之间较量的结果。如果管理者略高一筹,就能够使经济秩序良好发展;否则,经济秩序就混乱。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和投资主体多元化给会计核算提出了新的要求。 第三,政府部门职能转变给会计改革带来必要性和可能性。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迈出坚实的一步,中央政府部门率先施行,政企分开,政府不直接管企业,使企业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政府主要进行宏观调控、宏观管理。现在如果财政部门按老一套办法管理上市公司,允许或批准企业将一些费用和损失等作为递延资产挂账,造成上市公司报表虚假,虚盈实亏,股民在报表报出日后买股票,企业一旦发生问题,股民就有权追究有关部门 责任。 从税制改革情况看,现在,税务上对资产计量和收入确认等有一套自己的规定。财务会计税务会计已经分开,企业依法向国家纳税,根据经营业绩合理地向投资人分配收益,企业纳税时可根据税法进行纳税调整。这样,会计就可以相对独立,以恢复会计的本来面貌。现在,税务和会计分开了,税务上有它的一套标准,会计改革不再像过去那样,一动就会影响财政收入,因此,会计改革就有了可行性。 关于我国具体会计准则制定、发布的有关情况 1992年以后,我国着手草拟制定具体会计准则。我们用申请到的世行贷款,请来外国咨询专家,并组织国内的咨询专家,成立了会计准则组。通过共同努力,1996年完成了30个具体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印发各地征求意见。按照原来的设想,计划于1997年1月1日执行这些准则,但是实践证明这些想法是不现实的。应根据需要颁发会计准则,需要什么颁发什么,不要再一味讲求理想化,一下子就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那是不现实的。国际会计准则及西方国家会计准则的发展过程也说明了这一点。 关于新发布的几个准则出台的背景 现金流量表准则。过去,我国企业财务状况变动表是以营运资金为基础编制的,叫财务状况变动表。以现金为基础编制的,即称为现金流量表。在我国颁布“两则”、“两制”时,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已经采用现金流量表的形式,当初我们没有采用现金流量表有其历史原因。当时 ,刚刚改变奖金管理上的专款专用、会计核算上的三段平衡制度,人们对改革以后如何认识、分析和评价企业和财务状况还需要一个过程,对现金流量信息的需要也不像现在这样迫切,而财务状况变动表能够满足会计制改革后一段时间内政府和企业对会计信息的需要和财务管理一段时间内政府和企业对会计信息的需要和财务管理的需要。 债务重组准则。企业偿债原来大多是用钱偿还,现在债务人如果陷入财务困境,可以跟债权人达成协议,通过债务重组解决债务问题,就出现了债权换股权、用产品来抵债等方式。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准则。这个准则适用于上市公司,这是因为上市公司会计报表于12月31日之后到报出之前要经过审计,审计以后才能够报出。这一段时间发生许多业务,对这些业务怎么处理需要规范。 投资准则。1998年初以来上市公司资产重组、企业重组等频繁发生,原来的股份公司会计制度等不能包含这方面的业务,这给资本市场和投资的发展带来了许多问题。所以,需要我们制定准则进行规范。 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这两个准则都是确认收入的,建造合同主要用于对特殊行业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按照现在准则的规定,它不是告诉你在什么结算方式下如何确认收入,而是告诉你原则,例如风险报酬转移、成本可靠计量、现金流入流出等,尽量避免制度挂一漏万,留下空子,使制度适应性更强,更加严谨。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准则。现在,很多会计处理要靠职业判断,比如建造合同收入,是用完工百分比法还是用完成合同法,这就需要进行会计政策选择,允许你选择,你就有必要告诉人家选择了什么。因此,制定发布这一准则是很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