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的主要收获 通过考察,得出的总印象是:北美洲的内部审计,主要是美国和加拿大的内审,在实践和理论研究方面都有较高的水平。他们的内审起步早,组织机构比较健全,独立性强,人员素质高,上市公司中的内部审计机构有法律保障。 1941年,美国在世界范围内率先成立了内部审计师协会。60年代初,美国全国有三分之一的大型企业设立了内审机构。1977年,洛克希德事件发生后,美国的法律规定:凡上市公司,必须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公司的内审部门要直接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这就从法律上确定了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监督地位。 上市公司中的内审机构对公司的审计委员会负责,实际是对董事会负责,因为审计委员会的成员都是董事会成员。内审机构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的真实性,对经营过程中的风险性进行检查监督和预测,以保证财务报表真实和达到防范风险的目的。 美、加两国的内审几乎与国家审计不发生关系。有时与会计公司(社会审计)发生一些业务上的协作关系。也有些小企业从经济角度出发,不设专职内审人员,而与会计公司达成协议,请他们代为完成内部审计工作。 关于内审工作的几个具体问题: (一)内审的工作计划。他们的通常做法是: 1.每年三季度召集有关部门进行座谈,要求对自己所管的工作认为需要进行审计的地方提出意见; 2.审计部门根据所提的意见进行整理研究,制定审计计划; 3.将审计计划报审计委员会审准; 4.按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 (二)关于审计重点。所考察的企业除普莱克斯公司还将审计的主要精力放在财务收支和财务报表上以外,都把审计的主要力量转到对公司的经营风险防范方面。重点检查、评估经营风险,将审计的重点前移,把事后检查差错改为事前监督,使审计工作整体水平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三)关于审计结果的处理。所考察的企业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通常的做法是: 1.将问题向被审计单位提示,加以确认; 2.提出整改意见,限期纠正; 3.向公司主管写报告。 (四)关于审计人员的选用。通常做法是由人事部门和审计部门共同确定,基本条件为: 1.必须具备大学本科学历; 2.已经具有或经过培训可以获得注册会计师或内部审计师资格证书; 3.或有金融、计算机等专业证书。 (五)关于对内审人员的考核依据: 1.一年工作状况,审计报告的份数和质量; 2.被审计单位的评价; 3.审计部门主管人员意见。 (六)关于审计手段: 计算机审计在北美国家的企业中已被广泛应用,内部审计部门都配备了精通计算机专门人才,负责审计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设计。有的单位与大学挂钩,不断更新适合自己企业的审计软件。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坐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可以通过计算机将连网的财务信息收集起来,进行检查分析。 主要体会和建议 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内审机构处于企业管理的高层次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北美两个国家的市场经济比较发达,企业绝大多数是股份制或个人拥有,在我们考察的企业中,都设有审计委员会,直接隶属于董事会领导。审计委员会成员中至少由五名公司董事组成,公司重大经济决策都交审计委员会审查。内审机构日常业务受公司总经理领导,也可直接向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反映情况。 目前我们国家正在实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北美国家这种企业内部管理结构和内审机构独立运作的模式值得我们借鉴。 2.注重内审队伍建设,有一套对审计人员业务素质的系统规定和培训计划。他们对内审人员的资格要求,包括学历、资历、专业技术等方面都比较高。美国规定了六条标准,加拿大钢铁公司要求至少本科学历,要有一定的实际经验。一般审计人员工作3-5年后,可以提拔到其他部门去任职。他们形象地把内审部门比作“干部学校”。在职期间,每个审计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二个星期的系统培训,培训后由人事部门予以确认,建立培训档案,因此,这些单位的内审始终保持着一种不断进取的活力。 据介绍,在美国500人以上的企业一般配备不少于17人的审计队伍,300人的企业配备5-6人,300人以下的企业平均为1.8人。在内审人员中,除了财务人员外,具有从事工商法律、税务、计算机等工作经验的人才占有一定比例,知识结构比较合理。 3.计算机运用相当普及。我们考察的所有公司都有适合自己实际工作需要的审计软件。据加拿大多法斯科钢铁公司介绍,他们的电脑开发已考虑到2000年以后了。我们在这方面的差距很大,应引起足够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