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见面”是每一审计项目实施完毕后,审计组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核对审计事实的必经程序,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然而,由于审计法规制度的不尽完善,我们以往的“审计见面”,大都是审计人员到被审计单位,在实施“见面”的前后,由被审计单位招待一番,“表示表示”。这样的结果往往会使审计人员失去自己的独立性、公正性原则,以致出现执法随意、处理处罚偏宽、偏松甚至以审谋私等现象,严重损害了审计的形象。 从1996年8月以来,晋城市审计局在审计程序上寻找突破口,改革了“审计见面”制度,变以往的“走下去”为现在的“请回来”。即在审计实施阶段完成后,将审计小组、被审单位有关人员和局机关复核机构共同请到审计机关指定地点,就审计中查出的问题,公开陈述各自的意见,共同认定审计事实,由专门复核人员依照法规条款进行最后审定,并提出处理处罚意见。 实践证明,改革后的“审计见面”制度,基本解决了以往工作中存在的科室间各自为政、违纪处理尺度不一、工作透明度差等问题,是一项值得推崇的好办法。其优越性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规范了审计执法行为,加大了执法透明度。 改革后的“审计见面”制度,将“审计过程”与“定性处理”相分离,使处理处罚有了统一的尺度,且有相关人员的共同参与,从而分清了责任,加大了审计执法的透明度。 二、打破了关系网,堵住了说情风。 由于改革后的“审计见面”制度具开平等、相互制约、公正廉洁等特点。在此扼住了偏袒、说情等不正之风的源头。 三、节约了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 改革后的“审计见面”制度,它集交换意见、认定事实、审计复核、问题定性处理等程序为一体,聚审计小组、复核机构、被审单位于一堂,使以往两三天都干不完的“见面”事宜,现在只用半天就完成了,而且效果良好。 四、加强了廉政建设,提高了审计威慑力。以往审计人员下到被审计单位“见面”,有的在吃吃喝喝、唱唱跳跳之后,对查出的违纪问题遮遮掩掩、松松放放,不仅影响了审计的执法力度,而且败坏了审计的形象。现在把被审计单位请到审计机关,通过严肃认真的见面,不仅杜绝了吃喝拉扯等不廉洁行为,而且提高了审计的威慑力。从改革审计见面制度至今,晋城市局未发现一起违法乱纪行为,1997年收缴的违纪罚没款,超过了前三年的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