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度审计署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是: (一)财政收支审计。包括中央预算执行审计、农业与资源环保专项资金审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行政事业专项资金审计、社会保障资金审计。 (二)企业财务收支审计。以促进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维护所有者权益,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以审计企业会计核算真实性为基础,摸清企业财务和资本运营状况,重点揭露企业资产、盈亏不实,侵犯所有者权益,国有资产流失,以及盲目投资造成损失浪费等问题。 (三)金融审计。以促进整顿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为目标,以审计财务收支真实性为基础,突出“打假”、“治乱”两个环节,揭露违规经营、盈亏不实、资产不实和帐外帐等问题,促进依法经营,健全内控制度,改善金融资产质量,增强防范和化解金融、外债风险的能力。